公告专栏

  杜常坤:本院受理原告张自友诉你、龚前云、邯郸市邯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03 民初63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关月英:本院受理原告刘晓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李同好、陈名艳:本院受理原告许昶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关现军、张丽霞:本院受理原告李运希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张志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邯郸市康盛运输有限公司、黄银河:本院受理原告谢贝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康丽阳:本院受理原告刘志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108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8月31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刘敏燕: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463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9月1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尹斌: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463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9月1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杨亮: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463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9月1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张银强:本院受理原告李珍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628民初28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视为送达。送达后后15日为上诉期限,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赵辉:本院受理原告曾凯歌、张立涛、王刚强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纺织路法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邢台百成玻璃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邯郸市邯山区桑霸机械设备销售有限公司诉你方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范国翠:本院受理原告叶龙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25民初7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法院


  郑枫格:本院受理原告何康均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依法作出(2022)川1325民初1779号民事判决。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西充县人民法院


  王金堂:本院受理原告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602民初49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南郊法庭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张栋翔:本院受理原告刘肖莉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602民初23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南郊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霍邱白马景绣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广如诉你方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陈秋灵:本院受理原告曾新英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及答辩期间截止至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上述期限届满3日后9时在本院北郊法庭公开庭审。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李永花、李勇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分公司诉你们保险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豫1602民初30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2年7月6日立案受理申请人王艳秋、刘文体申请宣告刘百川失踪一案。申请人王艳秋、刘文体称,刘百川(男,汉族,1983年10月28日出生,籍贯河南省周口市)。下落不明人于2010年6月份左右失踪,下落不明人刘百川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刘百川将被宣告失踪。凡知悉下落不明人刘百川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刘百川情况向本院报告。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李澍、应花:本院受理原告葫芦岛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辽宁省绥中县人民法院


  陈其明:本院受理原告刘东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1522民初3921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组成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蒋毛妮:本院受理原告邝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681民初15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


  陈锐:本院受理原告河南同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商水县固墙镇第四初级中学等十二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大石桥市腾远滑石粉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张朝宾诉你方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辽0882民初259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2年8月31日9时在本院官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


  秦世政:本院受理原告王付军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27民初18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磁县人民法院


  王继龙、徐素侠:本院受理江苏丰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山法庭开庭审理。如无法到庭可选择在线诉讼,(应提前告知),逾期不到庭也未申请在线诉讼的,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李天赐:本院受理李雨桐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山法庭开庭审理,如无法到庭可选择在线诉讼,(应提前告知)。逾期不到庭也未申请在线诉讼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刘得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283民初13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沙河驿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迁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