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李运动:本院受理原告周万兴诉你、张占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621民初10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扶沟县人民法院
胡新海:本院受理原告梁如兵诉你与梁奕辰、韩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621民初47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扶沟县人民法院
许俊峰:本院受理原告施保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豫1621民初137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扶沟县人民法院
张东平:原告王清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邯郸市大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胡家赫诉你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冀0403 民初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藏艳萍:本院受理原告刘书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邯郸市恒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海艳诉你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邯郸市锟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邯郸市复兴区阳嘉贸易有限公司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邯郸鹊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曾用名:邯郸市丛台区磁力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邯郸市复兴区阳嘉贸易有限公司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夏九英:本院受理原告李双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25民初4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法院
徐彩云:本院受理刘晶申请执行徐彩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查封裁定书、评估拍卖裁定书、选取评估机构通知书,公告期限30天,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黑龙江省抚远市人民法院
王兵:本院受理原告胡志光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2022)豫1602民初26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南郊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河南五建第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商水县分公司、乐祥锋、鲁玉博:本院受理原告周口市川汇区宝丰广告标识商行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
冯永升、冯豪、冯超群:本院受理原告贾威成诉你们与商水县永泰商砼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
李胖胖:本院受理原告邱艳美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602民初1686号民事判决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上诉期间截止公告期满后15日。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汪浩:本院受理原告钱永峰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602民初8976号民事判决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上诉期间截止公告期满后15日。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川汇区常凤家纺店:本院受理原告王国超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602民初1439号民事判决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上诉期间截止公告期满后15日。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祁彩威:本院受理原告李再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628民初34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视为送达。送达后后15日为上诉期限,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河南回到三国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河南凤祥牡丹科技有限公司诉你方、徐四霞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后顺延30日内为答辩和举证期限,并定于2022年9月5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孙江涛:本院受理原告王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后顺延30日内为答辩和举证期限,并定于2022年9月5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童涛、凡良莉:原告六安惠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 皖1502民初311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周哲杨、杨梅:原告六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诉你们及安徽金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金融借款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皖1502民初2647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七里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生效。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宋学兵:本院受理原告刘光怀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0825民初3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视为送达。送达后15日为上诉期限,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太湖县人民法院
刘加云:本院受理原告洪加卜与被告刘加云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黔 0622 民初 25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刘加云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付清欠原告洪加卜的劳务费 5000 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起上诉,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2022年7月25日10时至2022年7月26日10时止(拍卖标的物,延时的除外)在本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www.rmfysszc.gov.cn,户名: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进行拍卖。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周飞名下豫PQX725号车辆,评估价145000元,一拍起拍价116000元,保证金20000元,加价幅度500元。三、竞买人条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四、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五、监督电话0394-8173156,联系人朱法官0394-8173023,联系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周商大道川汇区人民法院。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鲍杰:本院受理原告何林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8月2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多扶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西充县人民法院
重庆宇宙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四川宇天真空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8月23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多扶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西充县人民法院
李瑞洁:本院受理原告董晓东诉你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心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法院
王芳:本院受理原告蔡依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681民初17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
梅松林:本院受理原告王文和诉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对期限和举证对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