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法检税共建破产涉税协作机制

  本报讯(记者侯劲松) 日前,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三地法院、检察院、税务局,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共同举办了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破产涉税协作机制实施意见会签仪式。

  会签仪式上,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三地法院、检察院、税务等9个部门共同签署《建立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破产案件涉税协作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吴江区人民法院对《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与会单位围绕落实《实施意见》进行交流。

  据介绍,《实施意见》是对2021年签订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涉税证据跨区域调取合作协议》的进一步细化和落实,也是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法院推进破产审判、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又一举措。《实施意见》从优化税收征管流程、依法清收税收债权、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破产重整等方面进一步优化破产企业涉税事项办理,并从建立协调联席会议机制、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等方面予以落实、监督,推动深化拓展税收司法共治格局。

  此外,《实施意见》另附《企业破产涉税事项办理流程指引》,明确规范各具体破产涉税事项的业务描述、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使得事项办理有章可循,充分提高办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