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向抚养费纠纷案当事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本报讯(记者李卓谦 通讯员董迪) “现向你出具《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你方一周一次与小满(化名)及其学校老师保持联系,沟通、关心和了解小满的成长状况,积极引导小满健康成长……”近日,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内,一起抚养费纠纷的当事人收到了法院发出的《家庭教育指导令》及《家庭教育指导告知书》,签署了《家庭教育承诺书》。
小满在父母离婚后一直跟随母亲生活,父亲再婚并有了孩子。小满的父亲拒不支付抚养费,故小满的母亲起诉至法院。法院根据小满的实际生活需要、父母双方收入情况等因素考虑,最终判决小满的父亲每月给付小满抚养费1500元至小满18周岁止。
该案案情不复杂,但承办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小满患有严重的自闭症,而这与小满正处于心思敏感的青春期、双方离婚后对孩子的情绪处理不当有很大关系。得知小满的情况后,法官决定向小满的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家庭教育指导告知书》《家庭教育承诺书》。
法官表示,离异是父母双方的个人选择,但对孩子的爱却不应因此减少。一些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养而不教,或因教育子女的知识不够充分而造成未成年人的身心问题,教而不当的问题也偶有发生。家事无小事,补好“依法带娃”这一课,需要全社会协同配合,为未成年人撑起“保护网”。
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家庭教育将由传统“家事”上升为“国事”,家长进入依法带娃的时代。除上述案件外,房山法院还曾向探望权纠纷等案件中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出具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直接抚养方配合对方行使探望权,以期破解“探望困境”,配套家庭教育指导告知书,并引导当事人签订家庭教育承诺书。今后,房山法院还将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打造家庭教育指导联动机制,同其他部门及社会力量一起,共同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