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禁毒工作路径思考
当前,境内和境外毒品问题、传统和新型毒品危害、网上和网下毒品犯罪相互交织,对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社会稳定带来严重危害,必须一如既往、坚决彻底把禁毒工作深入进行下去。基于当前的毒品形势以及禁毒实践存在的问题,有必要对现有的禁毒经验和认识进行总结和审视。思想层面,要认真定位打击与预防之间的互动关系;工作层面,要认真审视禁毒成果和效果之间的关系;谋略层面,要重新认识禁毒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关系。
重新定位打击与预防之间的关系
打击和预防是禁毒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发力点,打击工作能够直接震慑毒品违法犯罪嫌疑人,形成对毒品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预防工作能够将“被动禁毒”转变为“主动禁毒”,能够提高人民群众识毒、抗毒、拒毒的能力,能够在消费市场上形成作用,增强人民群众关注禁毒和参与禁毒的意识。因此,在禁毒过程中,打击工作具有直接性和阶段性,预防工作具有彻底性和有效性。基于长期的禁毒实践,必须要辩证看待打击和预防之间的关系。
禁毒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决定了单纯依靠打击工作难以实现禁毒的任务和目标。单纯依靠预防工作也会失去对毒品违法犯罪分子的震慑力,无法有效遏制毒品犯罪带来的危害。为此,必须要坚持打防结合思路,在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同时,切实加强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在禁毒工作中,要加强毒品预防教育工作,要注重预防教育的长期性和精准性,同时在预防教育过程中强调社会化,要发挥各个部门的优势,如教育、民政等部门的优势。
认真审视成果与效果之间的关系
2021年6月24日,公安部通报全国公安机关禁毒工作称,我国禁毒工作不断向前发展,实现了“三降三升”,即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下降、新发现吸毒人员数量下降、我国现有吸毒人员数量下降,国内主要毒品价格大幅上升、戒断三年未复吸人员数量上升、群众对禁毒工作满意度上升。但随着互联网快速发展,利用网络平台这样一个快捷、便利又隐蔽的平台进行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因此,要认真审视禁毒成果和效果之间的关系。
毒品犯罪属于无被害人犯罪、非暴力犯罪。毒品案件侦查也属于主动式侦查,禁毒实践中的许多案件都是由公安禁毒部门主动破获。现实中,我们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果,但是涉毒案件仍时有发生。这要求我们必须认真审视禁毒成果和效果之间的关系。在新形势下,一方面要想方设法遏制利用网络等隐蔽平台进行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另一方面禁毒工作涉及医疗、就业等多个环节,需要多个社会管理部门协同参与。因此在禁毒实践中,要切实增强效果理念,科学地制定考核体系和禁毒工作目标。
重新认识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关系
长期以来,在禁毒工作中,理论和实践之间的互动关系是融洽的,但也还有完善的空间。
从实践来看,公安工作更加注重实践性和应用性,因此在理论指导层面相对比较薄弱,禁毒工作亦是如此:虽然有禁毒法律法规和禁毒工作原则等理论层面的指导,但这远远不够。一方面,禁毒理论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滞后于实践发展,我国地域辽阔,各地涉毒犯罪的情况不同,也存在不同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如果试图用一个统一的理论来作用于实践,未必能取得预期的效果,这在客观上也增加了禁毒理论研究的难度。另一方面,实践中也存在有的地方不重视理论研究的问题,缺少对禁毒经验的回顾、总结和反思。因此,重新认识禁毒理论和实践之间的关系,必须要充分立足于我国国情,要有区别性地制定禁毒工作原则,且该工作原则要具有前瞻性、指导性和适用性。禁毒实践活动也要善于和敢于反思,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科学地调整禁毒策略,进而实现禁毒理论和实践的良性互动,切实提高禁毒效能,提升禁毒工作的整体水平。
毒品形势发生变化,禁毒工作原则也应随之发生变化。这是因为禁毒工作原则为禁毒实践提供有力指引,长期的禁毒实践工作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必须要及时总结和反思。禁毒工作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必须要深化、优化认识,注重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强调禁毒效能的提升。要以整体、全局视角看待禁毒工作,注重事前、事中、事后各阶段的预防和治理,同时要在理念、政策和机制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持,进一步提升禁毒工作水平。
(作者单位:中国刑事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