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夏平罗: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
本报讯(记者惠晓锋 □石浩) 为增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培养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学生法治观念、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职校园法治副校长路联走进平罗县城关第五小学,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安全讲座。
讲座围绕常见的校园欺凌表现形式、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方式方法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并通过典型案例分析、现场互动、知识问答等方式,深入浅出地将法律知识融入到宣讲中,呼吁广大学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拒绝做施暴者,不做受害者。
此次宣讲进一步帮助同学们认识到校园欺凌的危害,懂得如何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提升了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同时,告诫全体师生要提高法治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增强抵制和防范校园欺凌的能力,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据了解,下一步,平罗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将检察职能与普法工作紧密结合,努力提升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切实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当好法治宣传员,为筑牢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防护网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