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发布两个公报

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主要指标顺利完成


  本报讯(记者李卓谦) 近日,生态环境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2021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和《2021年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公报显示,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主要指标顺利完成,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根据公报,2021年我国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数量、优良天数比例持续上升,主要污染物浓度全面下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明显。全国地表水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4.9%,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十三五”以来,实现“六连升”。

  重点流域水质持续改善,长江、珠江流域等水质持续为优,黄河流域水质明显改善,淮河、辽河流域水质由轻度污染改善为良好。管辖海域海水水质整体持续向好,水质优良海域面积比例持续提升,劣四类海域面积持续下降。

  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全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总体稳定。全国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向好。辐射环境质量和重点设施周围辐射环境水平总体良好。

  全国生态质量指数(EQI)值为59.77,生态质量综合评价为“二类”,表明我国生物多样性较丰富、自然生态系统覆盖比例较高、生态结构较完整、功能较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