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法发布2021年度《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增幅迅猛
本报讯(记者王蓉)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由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清华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共同完成的2021年度《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增幅迅猛。
《报告》显示,2021年,全国各级司法机关以环境司法专门化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认真贯彻绿色司法理念,不断提升环境司法能力,在组织机构建设、司法机制创新、司法方式改革、人才队伍建设、司法理论研究等方面有了新突破、取得新成就。在环境司法组织建设方面,全国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数量同比增长7.83%,保持着环境资源审判庭、合议庭、人民法庭“一主两副”的设置格局。在环境司法工作机制方面,统一环境司法标准,最高法出台了《环境资源案件类型与统计规范(试行)》。
《报告》指出,2021年,共发布9批96个典型案例,重点关注流域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红色资源传承、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发布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释共10件,加强对“母亲河”的司法服务力量。此外,设立环境司法外交主场,加大国际合作力度。最高法举办世界环境司法大会,起草并推动通过《世界环境司法大会昆明宣言》;参与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向世界展示中国环境司法成就。最高检与欧洲环保协会共同举办“生物多样性保护暨预防性检察公益诉讼研讨会”,分享生物多样性保护成功经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收录绿孔雀预防性保护公益诉讼案例,展示中国环境司法的生动实践。
《报告》表示,2021年,环境司法专业化稳健发展,案件质效不断提升。除去环境刑事案件出现下降拐点外,环境民事、环境行政、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案件都有较大幅度上升,总体来看,环境民事、环境行政、环境刑事、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案件一审收案量分别同比增长10.18%、23.42%、-4.33%、25.97%、13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