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届东北法治论坛将与第十八届辽宁法治论坛合并举办

  本报讯(□王宏伟 通讯员薛俊亮) 日前,辽宁省法学会以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组织召开“第十七届东北法治论坛暨第十八届辽宁法治论坛”组委会第一次会议,吉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相关负责人和辽宁省法学会机关全体同志参加会议,并就相关筹备工作进行对接部署。据悉,经研究、批准,第十七届东北法治论坛与第十八届辽宁法治论坛合并举办。

  辽宁省法学会就《第十七届东北法治论坛暨第十八届辽宁法治论坛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说明,参会各省区法学会轮流发言,就《征求意见稿》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