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共同发起成立“浙江平安法治基金会”
本报讯(记者孔令泉 □李先福) 近日,浙江省委政法委和省法学会共同发起成立“浙江平安法治基金会”并举行揭牌仪式。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王昌荣为“浙江平安法治基金会”揭牌。
据介绍,该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主要是资助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和社会治理创新;资助法治宣传、法学研究、法治实践、法学交流和法治人才培养;奖励、资助在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机构、团体和个人;资助社会弱势群体,开展政法干警依法履职保护援助,开展法律援助、法治帮扶活动。
根据浙江平安法治基金会章程,该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200万元,由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会捐赠。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浙江省民政厅,党建工作机构是浙江省委政法委机关党委,业务主管单位是浙江省法学会,基金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登记管理机关和有关业务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基金会由5名理事组成理事会,理事每届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首届理事会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该基金会为非公募基金会,基金会的收入来源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捐赠、政府资助、法律和政策允许的投资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