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防共治”电信网络诈骗之思考

  日前,公安部等部门深入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坚持打防并举、防范为先,构建推出“五大反诈利器”——国家反诈中心App、96110预警劝阻专线、12381涉诈预警劝阻短信系统、全国移动电话卡“一证通查”服务、云闪付App“一键查卡”,为群众构筑防诈反诈“防火墙”。

  近年来,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迅速发展,电信网络诈骗手段随着信息科技的发展不断变化,诈骗范围也逐渐扩大。精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必须构建职能部门、社会组织、个人等多元主体共治共建共享的法治保障新格局,通过协同共治、一体化法治保障实现对电信网络诈骗的全链条打击。

  构建网络平台、相关行业行为准则与责任追查制度。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决防范和打击暴力恐怖、黑恶势力、新型网络犯罪和跨国犯罪,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防范电信网络领域的“群防群治”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维度:明确金融、通信、互联网等网络平台、行业协会和经营组织的活动规范,对通信防治、金融防治、互联网防治等防范措施作出详细规定,将电信业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的安全责任落实落地。电信网络平台和相关行业应当主动承担相应主体责任。

  加强监管,进一步落实司法、执法等部门的责任。依托先进的信息技术,积极探索与时俱进的新型治理模式,将数字技术嵌入防治程序,以数据驱动决策,以技术驱动治理,有效发挥技术赋能和技术赋权优势。在此基础上,以政府数字化转型为目标,打造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机制。比如,2021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为公检法机关依法办案提供了更加明确具体的法律适用依据。

  构建“政府-社会-个人”互联互动的全链条打击、一体化治理新格局。电信网络诈骗的防治,重点在“防”。《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指出,应当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应当以“八五”普法为契机,建立系统全面、覆盖广泛的反诈宣传教育体系,筑起民众心中的“防诈墙”,增强个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形成浓厚防诈反诈社会氛围。应当在公安、通信、金融、电信等部门建立“吹哨预警”机制,协同推进电信网络诈骗综合防治。对日常预警或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潜在受害人,及时实施劝阻。在特殊紧急情况下,公安机关可联合通信、金融等部门,在保障个人基本权利前提下对潜在受害人采取冻结财产等紧急措施。因有关部门预警不到位、通知不及时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而言之,精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不仅要有效保护个人信息,还要加强政府及相关行业责任规制。要依法务实治理网络虚拟空间,特别要加强网络诉源治理,更要通过前端治理,使矛盾纠纷消失在萌芽状态。同时,应当构建网络平台、相关行业的行为准则与责任追查制度,敦促监管部门加强监管。

  (作者单位分别为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