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专栏
遗失贵州佰锐捷土地开发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35806914096,声明作废。
遗失贵州同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3556602971H,声明作废。
注销公告
黔南州鸿煜石化有限公司经股东决定,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01MA6H1K2W8Y。请债权债务人45日内联系处理相关事宜。特此公告。
黔南州鸿煜石化有限公司
注销公告
贵州佰锐捷土地开发有限公司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35806914096。请债权债务人45日内联系处理相关事宜。特此公告。
贵州佰锐捷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注销公告
贵州同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3556602971H。请债权债务人45日内联系处理相关事宜。特此公告。
贵州同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注销公告
贵州厚元实业有限公司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01314268974R。请债权债务人45日内联系处理相关事宜。特此公告。
贵州厚元实业有限公司
陕西省三原县人民法院公告
夏朦:本院受理原告王明亮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庭前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2)皖1282民初392号
王洪伟:本院受理原告罗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282民初392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出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2)皖1522民初1966号
余义海:本院受理原告何家业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四川水之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2)川0522民初855号原告四川宏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四川水之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决被告返还多领取的工程款156825.71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2年6月2日上午9:30在本院临港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黔0113民初430、427号
武汉神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贵州神奇药业有限公司、贵州金桥药业有限公司与武汉神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案,案号为(2022)黔0113民初430号、(2022)黔0113民初427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2)皖1282民初502号
马翼:本院受理原告荣诚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282民初502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1)皖1282民初7698号
申若曦:本院受理原告姜会会起诉被告申若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由于无法向你方送达法律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282民初769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30 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903民初6686号
陈广龙、丁巧玲:本院受理原告盛为资产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被告陈广龙、丁巧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仁龙(公民身份号码:211303198803111217):本院受理的(2022)青0104民初590号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起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风险提示、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彭家寨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公告
焦生梅: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与被告焦生梅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青0104民初45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焦生梅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信用卡欠款本金17562.7元、截至2022年1月7日的利息3244.36元,律师费1400元,合计22207.06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深圳市傲创源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公告
(2021)傲创源公司强清字第002-1号
2020年11月25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根据于兴堂申请,依法裁定受理深圳市傲创源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2月9日指定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
深圳市傲创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当自收到清算组送达的债权申报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栋3层、4层;联系人:俞律师、张律师;联系电话:13692165531、18389559537;)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性质、数额、形成原因等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深圳市傲创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深圳市傲创源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因债务人及相关人员未能向清算组移交债务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等其他印章、证照,现依法公告深圳市傲创源科技有限公司印章及证照自2020年11月25日起全部作废。特此公告!
深圳市傲创源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2年4月15日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酬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1)黔2701民初12917号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黔南州分公司诉你(们)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2年7月20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告
向安福:本院受理原告荣祖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黔0113民初148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艳山红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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