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发文规范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管理

对高校、教师、学生及在线开放课程平台提出针对性举措


  本报讯(记者任文岱) 日前,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规范高校、教师、学生及在线开放课程平台,对相关责任主体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

  《意见》适用范围为普通高等学校,含普通本科高校、职业教育以及高校举办的学历继续教育用以认定学分的在线开放课程。

  《意见》强调,高校对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负主责,要健全在线开放课程管理制度,加强课程教学服务与管理,严格课程选用管理,严肃考核评价。高校在线开放课程主讲教师及教学团队要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提供教学服务,选课高校配备的责任教师要加强在线教学全过程的管理、服务。要求高校强化学生诚信教育和纪律意识,严格在线学习规范与学习纪律,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意见》要求,提供学分课程的平台安全保护等级不应低于第三级。平台须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强化学习过程监控。同时,依托高等教育管理平台建立高校学分课程数据监测中心,教育行政部门对提供学分课程的平台将实施大数据监测。提供学分课程的平台须在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平台备案,通过审核的进入“白名单”。“刷课”问题频出、课程质量低劣、管理服务落后的平台将被列入“黑名单”。高校必须从列入“白名单”的平台上选用学分课程。

  据悉,五部门将协调联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平台、商家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