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公开一起违反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规定典型案例
本报讯(记者陈镇国 □刘清华) 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公开了一起违反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规定的典型案例。
2021年3月4日,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管局接到龙岩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知,厦门蔚麟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蔚麟”)经营的部分进口冷链食品内包装检测出阳性,遂第一时间展开调查,发现厦门蔚麟经营未进集中监管仓且未取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进口冷冻食品。该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厦门汉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汉记”)明知厦门蔚麟进口冷冻食品尚未取得入厦通行码,仍为其提供贮存场所。
2021年11月,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案情,对上述两家企业及相关负责人进行行政处罚,对厦门蔚麟处以货值金额30倍的罚款18712555.2元,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厦门蔚麟及法定代表人张某、主要负责人李某,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厦门蔚麟法定代表人张某,罚款153000元。同时,厦门蔚麟及法定代表人张某、主要负责人李某都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没收厦门汉记违法所得510.8元,罚款135000元,对厦门汉记法定代表人林某罚款196369.36元,对厦门汉记主管人员林某罚款189769.3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