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北京市朝阳区山木培训学校、三河市田之月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原告赵娜诉你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燕郊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任洁:原告王术红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82民初126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张静:原告吕林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82民初92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毕井东:原告孙宝存诉你与朱玲玲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82民初97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符玉娣:原告汪海涛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82民初93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刘艳:原告中旅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三河市燕郊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追加被告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燕郊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邵鹏:原告中旅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三河市燕郊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追加被告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燕郊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孙宝力、北京利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告张磊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追加被告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节假日顺延)在燕郊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唐慢:原告许平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追加被告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燕郊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黄正忠:上诉人闫聪就(2021)冀1082民初5151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公告 陈亮明:原告胡高广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1381民初38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曹强:本院受理原告许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帅敏:本院受理原告耿玉彪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柘城县人民法院 吕杰:本院受理原告姬明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李军伟:本院受理原告李盼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 何思洋:本院受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心支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结,依法向你送达(2022)辽0882民初1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2022年3月13日10时-2022年3月14日10时止在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1、拍卖标的物:商水县阳城大道中原国际项目1号楼1901-1905、1908、1909号房产,起拍价1149023元,保证金90000元,增加幅度5000元。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 徐绍新:本院受理周淑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882民初61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2年4月14日9时在本院官屯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王瑞玲:本院受理原告赵华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王新国:本院受理原告张学尚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法院 苏国杰:本院受理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16日内。并定于2022年6月1日上午9时在本院旧治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王运艳:本院受理葛长镇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323民初629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八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张海峰:本院受理原告赵立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苏0321民初64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刘世新:本院受理原告温天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苏0321民初64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李贤龙:本院受理原告张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苏0321民初65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张海州:本院受理孙梅秋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李高喜:本院受理泗洪县金杨商贸中心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玉田县人民法院 张树宝:本院受理原告张树奎、陈庆英诉你和胡敏、关珍娟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后3日9时(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林南仓法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玉田县人民法院 焦桂茹:本院受理原告吕海永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229民初49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彩亭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磁县人民法院 秦世政:本院受理原告王付军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四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债务人: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反担保人:泰安市宝泰隆旅行社有限公司、山东金泽霖股权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宝泰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宝泰隆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张帅、李月焕、秦玉宝、秦彤、赵林


  我公司为债务人向泰安点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代偿借款本息12376666.67元、相关费用及违约金。泰安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已于2021 年12月31日将上述债权及其反担保权利转让给泰安点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向你们发出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你们作为债务人或反担保人,请直接向新债权人履行债务。泰安点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要求以上债务人及反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泰安点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偿付义务及相应的担保义务。

  特此公告

  公告人:泰安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催收人:泰安点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日


  公告 我司(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贵州瓮安农商银行银盏支行装修工程项目已全部完工结算,如有未结清款项(材料、人工等款项)请在登报之日起30日内与我司联系结清款项,逾期后果自负,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甘经理:13809409233、廖再伦:15285635777  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2月9日


  遗失声明苏州一达彩色包装印刷有限公司财务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以及财务账册、凭证、合同等资料全部遗失,以上全部声明作废。

  苏州一达彩色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致孙晨雨:现通知您(2021)京0102民初14344号调解书之债权(即:您2016年9月21日向王巍熙之借款)。2022年01月22日,王巍熙与王志海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王巍熙的前述债权及其从权利全部转让给王志海。现王志海已受让(2021)京0102民初14344号调解书项下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逾期违约金、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费用等)及其从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