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法学会调研龙岗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试点工作

发挥示范作用 加强协同联动 服务法治实践


  本报讯(记者郭新磊) 日前,深圳市法学会赴龙岗区调研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试点工作。

  根据中国法学会统一部署,广东省法学会组织开展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试点工作,深圳市法学会决定在龙岗区和宝安区先行试点。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龙岗区法学会围绕全区法治建设重点,切实开展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试点工作,初步组建了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积极组织专家参与课题研究、重大风险防控及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充分发挥法学会在法治建设中的“思想库”“智囊团”作用。

  2022年1月19日,地方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视频座谈会召开。广东省法学会在会上介绍了龙岗区法学会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与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结合起来,设立刑事司法、行政执法等7个专项工作小组的工作做法。

  此次深圳市法学会赴龙岗区调研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试点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对龙岗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试点工作情况予以肯定,对推动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落到实处提出意见:龙岗区要强化排头兵作用,探索更多切实有效的举措,及时总结经验做法;要加强协同联动,强化与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等平台的有机衔接,以服务中心工作为重点,精准把握基层需求,探索更多法治实践平台、法学法律专家资源有效结合的新路径,形成法治建设合力;要服务法治实践,紧紧抓住基层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更好地发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在重大决策论证、重大风险防控、重大矛盾纠纷调处、重大信访积案化解中的作用,顺利完成省市部署的改革试点任务,做到改革效果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