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邯郸市华新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邯郸市路能贸易有限公司、北京盈顺动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周莉、周建伟: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403民初163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河北融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河北融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告刘连志、孙忠华诉两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两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403民初37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刘鹏:原告申翠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403民初41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韩静:本院受理原告朱涛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凌龙海:本院受理原告刘吴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田海伟:本院受理原告田海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诉请偿还借款本金150000元及逾期利息)、应诉通知书、风险提示、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的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


  王海川:本案受理原告王俊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及答辩期间截止送达日期后15日,并定于上述期限届满3日后在北郊法庭开庭审理。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段伟:本案受理原告王东霞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及答辩期间截止送达日期后15日,并定于上述期限届满3日后在北郊法庭开庭审理。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展二涛、刘东杰:本案受理原告李新成、李霞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及答辩期间截止送达日期后15日,并定于上述期限届满3日后在北郊法庭开庭审理。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河南中部固废处置有限公司:本案受理原告周口市丰泉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诉你方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及答辩期间截止送达日期后15日,并定于上述期限届满3日后在北郊法庭开庭审理。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李文山:原告王育龙诉你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122民初35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李文山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原告王育龙货款196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半塔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


  王保平:本院受理原告王合永诉你和魏新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27民初3752号民事判决书、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磁州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磁县人民法院


  张波:本院受理原告刘传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03民初45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石家庄瑞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冯维力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冀0403民初55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孙继周、刘卫华:本院受理原告李阳太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河南宏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尚建华:本院受理原告河南宏远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张天亮:本院受理张学转诉你和李忠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984民初36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河间市人民法院


  沈阳进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沧州闪耀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景和法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河间市人民法院


  刘浩:本院受理沧州闪耀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景和法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河间市人民法院


  王进:本院受理原告林睿与你方汽车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1)冀0981民初8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交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泊头市人民法院


  杨隆:本院受理周先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六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法院


  朱红:本院受理扬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六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法院


  吴学书:本院受理马昌贵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六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法院


  宋玉来:本院受理原告泊头市元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即为送达。提起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文庙法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泊头市人民法院


  婚内财产协议书 男方:朱文涛,身份证号码:33072219740626591X

  女方:郑小国,身份证号码:441421197604295523

  男女双方于2002年12月23日在深圳市福田区民政局登记结婚,经双方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婚内财产协议:

  一,双方一致确认,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下财产权益归属按双方约定处理:

  1,男方拥有的深圳市金嵊建材有限公司的股东权益为男方个人财产,非夫妻共同财产。于本协议生效前后因公司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归属于股东权益(责任)的全部由男方承受(包括实缴注册资本),与女方无关。

  2,深圳市诚利达输送设备开发有限公司,男方拥有80%股权和女方拥有20%股权的股东权益为女方个人财产,非夫妻共同财产。于本协议生效前后因公司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归属于股东权益(责任)的全部由女方承受(包括实缴注册资本),与男方无关。男方代持女方80%的股权,女方可要求变更登记至女方或女方指定的第三人名下,男方须无条件配合。

  3,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富顺建材商行所拥有的权益为女方个人财产,非夫妻共同财产。于本协议生效前后因商行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归属于个体工商户权益(责任)的全部由女方承受,与男方无关。以上财产归属约定,如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如无另行约定,则按上述约定分割。

  二,除上述财产约定外,其余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属按国家法律规定处理。

  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男方:朱文涛   女方:郑小国

  日期: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