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楼盘烂尾7年后成功交付

三级法院联手“执结”


  时隔7年,位于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的“中国贵谷”房地产项目1165套商品房和52栋别墅终于竣工交付,已售房业主总交房率高于95%。近日,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2021年度福建法院十大执行案件中,“中国贵谷”系列执行案排在首位。

  这一涉及1400多户家庭幸福的纠纷,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连江县人民法院的坚持不懈努力下,得以圆满解决。


  三级法院协调推进案件办理

  据了解,“中国贵谷”项目位于福州市连江县贵安温泉旅游度假区,于2013年开盘,当时90多平方米房源售价约50余万元,每平方米单价约五六千元,吸引了很多购房者前来购买。按合同约定,开发商应在2014年底交房,但业主等来的却是停工、烂尾,收房遥遥无期。

  据介绍,2014年,“中国贵谷”项目因资金链断裂,整体负债约30亿元,涉诉涉执案件达500多件,楼盘停工烂尾,项目土地和在建未售房屋被四川某法院全部查封。

  如何让这个项目起死回生?福建省高院与最高人民法院沟通协调,依法将首封法院相关案件裁定指定福建省高院执行。福建省高院在取得首封财产处置权后,确定由福州市中院为主、省市县三级法院协同执行的方案。

  福建省高院先后3次主持召开案件协调会,组建案件协调指导小组,分节点分阶段指导推进工作。福州市中院多次实地查看项目复工进展,协调推进案件办理、项目续建、纠纷化解等工作。连江县法院加强诉非联动,配合做好购房户矛盾排查,当好矛盾化解“破冰区”“缓冲带”。


  依法“盘活”资产,项目竣工交付

  在执行阶段,法院坚持“放水养鱼”思路,及时将被“死封”的企业经营性资产调整为“活封”,既保证债权人利益不受损失,又为融资复建、交房创造条件。同时坚持“招商引资”思维,对接政府招商平台,成功引入意向投资人资金4亿多元,为项目重组夯实基础。

  执行人员和破产承办法官共同组成“执破”团队,将预审查、受理审查工作的端口前移。执行法官全程参与破产重整过程,极大节省进入破产程序后财产查控处置时间,以及破解执行与破产审判部门对执行案件移交破产审查的标准把握不统一、财产查控和处置等方面衔接不畅、“执转破”绩效激励不足等瓶颈问题,促进了司法资源集约高效和企业破产成本有效降低。

  法院针对不同类别债权人进行分组谈判,执行人员提出切实可行、平衡利益的债权清偿方案,力促偿债意向达成。据悉,该项目普通债权清偿率达本金60%,抵押债权清偿率达本金112.5%,重整计划表决人数及债权金额通过率都在90%以上,均高于同类重整案件。

  经过7年的不懈努力,“中国贵谷”项目一期485套、二期683套住宅商品房和52栋别墅分别于2021年1月、7月顺利竣工交房,已售房业主总交房率高于95%。三级法院充分发挥综合治理大格局作用,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创新工作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烂尾楼”变“黄金楼”工作机制向全国推广

  福州市中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坚持“善意文明”的理念,尽可能减少不当司法措施对项目复工复建造成的不利影响,努力实现依法履职与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相统一。同时强化执行“三统一”管理,推出“类案归集、一体处置”措施,构建“福建高院统筹指导、牵头推进,福州中院统一协调、为主执行,连江法院为主一审、协同推进”的一揽子处置模式。在探索创新工作机制方面,该案探索运用了“执破直通”“预重整”等创新机制,发挥司法举措的整体效能,为案件顺利办结提供有力保障。推行“预重整”机制,以“竞争选任+征求意见”方式指定临时管理人,指导临时管理人做好债权的预申报与预审查、资产调查管理及委托审计评估、预重整方案论证和制定等各项工作。此外,还采取“专职常驻+法院协同”运行模式,在项目建设地设立全省首家诉非联动中心,及时披露案件审查进展,常态化开展纠纷隐患排查。畅通沟通联络机制,做好释法析理,及时疏通群众维权的堵点和难点,推动实现案件的高效清偿,有效维护了群众利益。

  福建省高院执行局副局长王旭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个“烂尾楼”变成“黄金楼”的工作机制,是他们在总结往年的十大执行案件中形成的。近年来,福建省高院对福州市的“大儒世家”、三明市的“上合国际”、莆田市的“ECO城”等烂尾楼盘成功执行,相关工作机制在福建省高院不断落地生根,产生正面效应,并向全国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