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印发
《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印发
到2035年基本形成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本报讯(记者张晓娜) 日前,司法部印发《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在“2035年远景目标”部分明确,到2035年,基本形成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目标相适应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规划》明确提出,加强党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全面领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健全完善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总量和质量,为保障司法公正、促进社会治理、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中国、平安中国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规划》指出,到2035年,基本形成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目标相适应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面覆盖,服务机制更加健全,服务供给优质高效,服务保障坚实有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基本实现,人民群众共享公共法律服务成果基本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全面覆盖。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显著增强,全体公民特别是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不断提升。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服务能力水平、服务质量和公信力显著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加强,业务能力不断提高,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充分发挥作用。
《规划》还确定“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完成;推动法律援助法实施;发挥律师在公共法律服务中的主力军作用;扩大公证服务供给;增强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国际化水平;深化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