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法发布《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选编(二)》
最高法发布《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选编(二)》
为各地人民法庭加强自身建设提供示范和借鉴
本报讯(记者陈和秋)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选编(二)》,按照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要求,以“三个服务”“三个便于”“三个优化”为标准,围绕“加强人民法庭自身建设”主题,分别从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等不同层级法院、不同类型人民法庭中选编了25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例,以期为各地人民法庭加强自身建设提供示范和借鉴。
高级人民法院层面,“辽宁省政府支持资金投入,省高院党组周密调研部署,加强经费保障,夯实人民法庭建设基础”“吉林、湖北、广东三地高院突出强基导向,探索建立省级层面人员编制动态调整机制,注重向人民法庭倾斜,优先提拔任用人民法庭干警,通过‘拴心留人’具体举措,切实解决‘人案矛盾’‘人事矛盾’”等案例入选;中级人民法院层面,“山东淄博中院以购买社会化调解服务的方式,加强集约化管理,提升矛盾化解质效”“河南新乡中院创建人民法庭联系人制度,丰富人民法庭管理手段,帮助人民法庭及时有效解决实际问题”等案例入选;基层人民法院层面,“天津津南法院、江西上饶婺源法院健全考核机制、加强智慧化建设、完善改革配套措施,推动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等案例入选;人民法庭层面,北京通州法院马驹桥法庭、河北唐山丰南法院胥各庄法庭、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法庭等11个人民法庭相关案例入选。
据介绍,这些人民法院、人民法庭的做法严格贯彻《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坚持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原则,进一步强化了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切实提高了基层司法能力,展现了人民法庭制度植根于人民群众的强大生命力,值得各地各级人民法院参考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