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印发实施
生态环境部规范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
本报讯(记者李卓谦) 日前,生态环境部印发实施《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以下简称《准则》),进一步细化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内容,规范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指导和帮助企业依法披露环境信息。
《准则》共4章31条,按照《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和《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一步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准则》对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和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以下简称临时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进行了规定。年度报告规定了关键环境信息提要,企业基本信息,企业环境管理信息,污染物产生、治理与排放信息,碳排放信息等应当披露的具体内容。临时报告规定了企业产生生态环境行政许可变更、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情况,应当披露的环境信息。同时规定,对已披露的环境信息进行变更时,应当披露变更内容、主要依据。
《准则》强化环境信息披露的规范性,要求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客观,使用的语言、表述应通俗易懂、便于公众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