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江秋莲作为“江歌妈妈”,我的使命还没有完成
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侵权案宣判
“是的,我拿到判决书了。是的,法院认定是刘鑫锁了我江歌的门。是的,我做到了,江歌不可以被辜负……”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门外,江秋莲紧紧抱着手里的判决文书和装有江歌遗物的背包,在接受短暂采访后,匆匆赶去了江歌的墓地,想第一时间把这个消息告诉她。
1月10日是赴日中国留学生江歌被害的第1894天,江秋莲等到了起诉刘某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侵权案的一审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曦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对于由其引入的侵害危险,没有如实向江歌进行告知和提醒,在面临陈世峰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之时,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将江歌阻挡在自己居所门外被杀害,具有明显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法院对江秋莲主张的各项经济损失酌情支持49.6万元。
另外,法院还表示,本案中江歌在救助刘某曦的过程中遇害,江秋莲遭受了巨大伤痛,后续又奔波劳碌,而刘某曦在事发后发表刺激性言论,进一步伤害了江秋莲的情感,依法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法院判令刘某曦赔偿江秋莲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
时间回溯至五年前,2016年11月3日凌晨,在日本东京,就读于东京法政大学的中国女留学生江歌被其好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
江秋莲认为,刘鑫在江歌遇害过程中存在足以导致江歌的生命遭受侵害的过错,并对刘鑫提起诉讼,索赔207万余元。
“起诉刘鑫”
起诉刘鑫,不是江秋莲的一时之气。
江歌遇害后,案件另一个关键性人物刘鑫,是她了解事实的最直接渠道,虽然江歌已故,但是江秋莲此时想的并不是“追究”刘鑫,只想通过她了解事件始末。
不过,江秋莲多次提出见面,刘鑫始终拒绝。刘鑫的父母则数次拉黑江秋莲的电话,江秋莲愤而公开了刘鑫的家庭住址等相关个人信息,而刘鑫及其家人也对江秋莲恶语相向,双方彻底走向决裂。
2017年12月20日陈世峰杀人案宣判后,江秋莲就曾表示,要回国起诉刘鑫。2018年1月回国后第三天,江秋莲经人介绍到上海见了律师,想对陈世峰、刘鑫追责。不过,这十分艰难。
江秋莲说,日方的证据要想在中国法庭被认可,首先要逐字推敲,将日文案卷翻译成中文,然后经过日方的公证和中国驻日使馆的认证,过程非常繁杂。
奔波了大半年,江秋莲才在日本律师大桥君平等人的帮助下,顺利收到相关材料,并公开宣称起诉刘鑫。
2018年11月,江秋莲委托青岛一名律师办理此案,在律师要求下,江秋莲花费了9个多月的时间从日本方面补充证据。
2019年10月,江秋莲将这一案件委托给了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主任黄乐平。2021年4月15日,案件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前后,江歌遇害案的诸多细节又一次引发公众广泛关注。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就案发前刘鑫是否阻止江歌报警、案发时刘鑫是否锁门、案发后是否对江歌进行及时救治等进行了辩论。
案件迟迟不宣判,让江秋莲焦灼不已。尤其是2021年12月30日晚得到“审判长身体突发不适,取消开庭”的消息,几乎击溃了她的心理防线。
1月10日,该案公开开庭审理,除了民事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在民事案件中是相当高的判赔数额。此外,在法院的判决书中还褒扬了江歌的助人行为,并谴责了刘鑫的行为,这对江秋莲来说,更是莫大的安慰。
“扶危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诚信友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江歌作为一名在异国求学的女学生,对于身陷困境的同胞施以援手,给予了真诚的关心和帮助,并因此受到不法侵害而失去生命,其无私帮助他人的行为,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相契合,应予褒扬,其受到不法侵害,理应得到法律救济。刘某曦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在事发之后,非但没有心怀感恩并对逝者亲属给予体恤和安慰,反而以不当言语相激,进一步加重了他人的伤痛,其行为有违常理人情,应予谴责。”判决书中这样写道。
“我女儿是我的底线”
在江歌被害之后的几年里,江秋莲变得忙碌,忙着取证、打官司,也忙着应对各种网络舆论。除了诉刘鑫的生命权侵权案,她还起诉了多个在公共社交平台上攻击江秋莲和江歌的自媒体账号,有多起是刑事自诉。
起诉这些自媒体账号的计划,跟起诉刘鑫的想法几乎是同步的。陈世峰杀人案还没宣判,互联网上就涌现了大量抹黑江秋莲母女的言论,在她最为脆弱的时刻,这些言论不啻于一把又一把的“钢刀”。
对于这些,江秋莲其实不想理会,能拉黑就拉黑,但是往往会有“好事”的网友,将这些内容转发或截图给她。为此,她还公开请求网友,不要转发给她看。
她承受了过多的负面能量,但为了起诉造谣者,还是得仔细看下去。有些文章曾让她数度崩溃,只能通过江歌的照片和遗物,获得继续下去的勇气。“我女儿就是我的底线,为了她我什么都不怕。”
江秋莲第一个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是上海的谭某。他跟江秋莲本人没有过节儿,谭某自称,其受到舆论影响,对江秋莲产生了偏见。2018年2月开始,谭某在微博上持续攻击江秋莲母女,发布别人创作的丑化江秋莲的漫画,连续辱骂江秋莲,称江秋莲为社会毒瘤、人渣等,捏造江歌是陈世峰情敌而遭陈杀害的情节,这让江秋莲忍无可忍。最终法院判决谭某犯侮辱罪、诽谤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第二个因为攻击江秋莲母女被判刑的张某宁当时只有23岁,同样也与江秋莲素昧平生。只是了解到陈世峰杀人案后,就无端画了很多侮辱、讽刺江秋莲及其女儿的漫画,并先后用“乌拉那拉秋莲”“叶赫那拉秋莲”等账号发布。江秋莲提起刑事自诉后,该案转为公诉案件,法院判决张某宁犯寻衅滋事罪,刑期一年。
对林某国的诉讼则是江秋莲提起的第三起刑事自诉案件。不过,这起案件的进展则并不顺利,江秋莲2020年8月去法院起诉,一直到2020年11月14日该案才被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法院受理,但至今尚未开庭审理。
江秋莲说,目前,她的第四起刑事自诉案件也正在准备证据中,另外有多个名誉权侵权案也在多地法院立案,在诉刘鑫案结束后,新的“战斗”还在等着她。
江秋莲深深不解,那些对自己和江歌的恶意究竟从何而来?最后她只能跟自己说,“他们只是想在网上找一个情绪的发泄口”。
“我不是‘完美受害者’”
这几年,江秋莲无时无刻不在以各种方式怀念女儿。之前是给江歌发微信,怕手机内存不够,又变成了发朋友圈、公众号和微博。
“感冒了,回到住处,想我的歌儿了”“今天,是我52岁生日,我有5年没有收到女儿的祝福了”“歌儿喜欢所有的小动物,我想我的小歌子”……
朋友送了花,最好看的要放在江歌房间里;早上起来,要拉开江歌房间的窗帘,晚上再帮她拉上,每天如此。
江秋莲把自己对江歌的回忆锁在了家里,一旦走出家门,面对的就是风雨。
江歌去世后的第一个春节,她被亲人们强行拉着一块过,坐上饭桌那一刻她觉得自己背叛了江歌。因为这件事她至今无法原谅自己,自此不再跟亲人过任何节日。
但是在相当一部分人的认知里,“历经苦难之后开始新生活”才是圆满结局,不乏亲友上门,劝她再找一个,听到这话,她转身开门,把来人“请了出去”。
在网络上,这种声音更甚。她很感谢广大网友这几年来对她的支持,但是也有相当一部分人的劝慰让她不想接受:“放过自己吧”“大姨,你心理有点扭曲了,去找心理医生疏导一下”“我说的是为你好的话”“希望你能开启你的新生活”……
她不理解,为什么一定要“走出来”?为什么“为江歌讨个公道”不能成为她余生的生活目标?
她成了部分人想象中“完美受害者”形象的叛逃者。
如果有人在网上辱骂她们母女,忍无可忍时她会用诅咒、脏话反击回去,其开微店的举动也饱受诟病。“江歌妈妈在少数人的心里该是什么样子?难道非要逆来顺受、穷困潦倒、食不果腹?”
有时候,她会故意“刺激”一下敏感的网友。她曾在文章中提到了一句,请了一位律师负责处理侵权相关诉讼,而自己“就负责赚钱,游玩”。评论中立刻有网友提出了质疑:“赚钱,游玩?”江秋莲则回复:“是!”
“打官司”和连续“回怼”让江秋莲仿佛坚不可摧,但是某种意义上,她长出的“牙齿”更像是对这五年的经历做出的一种应激反应。
陈世峰杀人案开庭前20天,她换掉了在日本委托的第一任律师,因为其“过于频繁地接受媒体采访,基本案情都没有弄清楚,甚至说刀是江歌的”。
2018年初,自称是作家的青岛人陈某以想要记录她的故事为由接近她,在完全取得了江秋莲信任后,陈某借走了江秋莲几乎所有的积蓄。
但没想到的是,在江秋莲起诉刘鑫需要费用时,陈某却表示没钱还,并说,“网上都说你有一千万元的存款,我想没有一千万元也有四五百万元吧”。这句话让江秋莲如遭雷击,自此几乎失去了信任他人的能力。
现在,对陌生人她保持着绝对的礼貌,也有绝对的戒备。她会告诉交谈者,“我爱反问,但是没有不尊重您的意思”,也会解释自己的戒备心,“请您理解我这样说(做),因为我受到过很多伤害”。
江秋莲表示,因为陈某,自己目前仍处于负债状态,这也是她带货赚钱的理由,“我要养活自己,我要赚钱给歌儿讨回公道”。
现在,她和江歌的家里,堆满了厚厚的案卷和法律书籍,有陈世峰案的、诉刘鑫案的,也有若干名誉权侵权和刑事自诉的。这些材料中,涉及诉刘鑫案件的已有39斤,这是她坚信自己不会败诉的“底气”。
“作为‘江歌妈妈’,我的使命还没有完成,我得好好赚钱,要好好锻炼身体。就算刘某曦的案子结束了,还有陈世峰呢,得让他接受中国法律的惩罚,他不可以用20年换我女儿一条命。”
说完这话,她突然转头看向了江歌的照片,用手擦了擦眼泪,补了一句,“不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