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印发

持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本报讯(记者李卓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建设,持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规划》牢牢把握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总要求,以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动力,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体系,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中的主力军,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规划》部署了七大重点工作任务,包括开展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装备现代化建设、推动队伍专业化建设、推进管理制度化建设、强化执法信息化建设、营造良好执法环境、提升基础研究能力等。力争到2025年,建成一批市县执法机构规范化单位,全面完成执法队伍统一着装,基本配齐配全执法装备,实施“百千万”执法人才培养工程,建成以移动执法系统为核心的执法信息化管理体系,建立国家污染源在线监控中心工作机制,整合完善国家、省、市三级生态环境部门366个监控中心,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执法的良好局面,初步构建“上下联动、点面结合”的执法技术支撑体系,基本实现与新时期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任务相匹配,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大幅提升,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体系全面建立,建成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