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版“摸金校尉”盗掘古墓葬牟利落法网

千余件珍贵文物被追回 


  文物承载中华民族灿烂文明,传承源远流长的历史文化,一旦流失损毁,影响不可估量。

  目前,公安部正在开展新一轮全国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行动重点打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盗窃石窟寺石刻、盗窃古建筑及其构件、盗窃损毁文物等违法犯罪活动,侦破了一批大案要案。其中包括安徽警方破获的盗掘古墓葬案,江苏公安机关破获的盗掘宋代墓葬案,四川警方破获的10尊被盗割佛首积案,追回大批文物。


  菜园深坑牵出特大盗墓案

  2020年5月31日,在安徽潜山市梅城镇,当地的群众发现,在一片菜园里,一夜间出现了一个深达3米的土坑,怀疑是盗墓贼所为,随即报警。经文物部门鉴定,被盗掘地点属战国至宋代时期古墓葬群,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薛家岗遗址。

  随后,安庆、潜山两级公安机关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民警通过视频侦查初步确定了潜山本地居民姜某、苏某有重大作案嫌疑。警方发现,这两人经常昼伏夜出,密切接触人员中多人有涉文物犯罪前科,并曾利用网络出售铜镜、耳杯、青铜剑等疑似珍贵文物。原来,姜某、苏某长期在安庆实施盗掘古墓葬,并将所盗文物销售至江苏、浙江等地,从中牟取暴利。

  为了抓获其他犯罪同伙,专案组经过5个多月的深挖细查,纵向摸排犯罪团伙组织架构,横向梳理经营交织网络,查控涉案资金流向,查明文物倒卖渠道,逐步查清两个犯罪团伙30余名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信息和涉及周边省份的文物倒卖销赃链条。

  随着侦查工作的深入,潜山籍男子汪某进入专案组视线,公安机关发现他有长期与外省市文物犯罪人员勾结实施文物犯罪的嫌疑。汪某先后联络顾某准备盗掘宣城市一处疑似南宋时期古墓葬,纠集王某准备盗掘江苏盱眙县一处疑似明代时期古墓葬,汪某还曾于2017年至2018年分别与王某、顾某某等人在安庆实施3起盗掘古墓葬犯罪。

  2021年7月22日,在公安部刑侦局和安徽省公安厅刑警总队组织协调下,专案组调集130余名警力赴江苏南京、常州,浙江湖州,陕西商洛和安徽宣城、潜山等地开展第二轮集中收网行动,将29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进一步核破盗掘、倒卖等文物犯罪案件50余起,并收缴大批文物。

  经安徽省文物鉴定站鉴定,被盗掘的墓葬中,战国至宋代时期古墓葬18座、战国至汉代时期古墓葬群1处。收缴扣押的疑似文物中,有汉代四山铜镜等国家三级文物74件,汉代青釉罐等一般文物1201件。涉案文物中级别最高的一件,是一把战国时期的嵌绿松石青铜剑,经专家鉴定为国家二级文物。

  此外,警方通过对犯罪嫌疑人姜某的监控,发现了向他传授盗墓技术的金某。2016年,金某因盗窃罪入狱,在监狱里认识了潜山籍服刑人员伍某。“潜山发现过不少古墓,地里应该还可以找到一些值钱的文物。”伍某告诉金某。想要一夜暴富的金某,出狱后便动起盗墓的心思。虽然不了解这方面知识,但金某通过查阅当地县志,判断是否有贵族墓葬群,确定大致范围后,他便和同伙去实地勘探,进一步锁定墓葬的具体位置。

  办案民警介绍,这些犯罪嫌疑人并不是来自同一个团伙,他们相互勾结,发现古墓葬就一起下手,作案中形成了盗墓和销售的完整链条。

  经过1年多的侦查,由公安部挂牌督办的这起“5·31”特大盗掘、倒卖文物案,最终抓获犯罪嫌疑人61名,破获盗掘古墓葬、倒卖文物等案件78起,追缴各类文物1696件,其中二级文物1件、三级文物89件。


  宋代高等级古墓葬遭盗掘

  江苏公安机关近期破获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江阴“4·3”特大盗掘、倒卖文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8名,追缴瓷器、漆木器、金银器等各类文物1100余件,其中包括2件国家一级文物——龙泉窑青釉八方盏、龙泉窑青釉鬲式炉。

  “这像南宋早期官窑,能卖好价钱……”2020年12月13日深夜,两名男子在江阴包下一辆出租车,向江西景德镇方向出发。接到线索后,江阴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查明线索中的两名乘客为在江阴从事地下文物交易的唐某、周某。

  从景德镇返回江阴不到1个月,唐某以现金全款支付的方式购买了一辆价值25万余元的越野车。该线索立即引起警方注意,买车现金有可能来自倒卖文物非法所得。

  案件经逐级上报后,被公安部列入督办案件。而就在此时,唐某向江阴市博物馆捐赠一块墓志铭,并对外声称“再也不碰出土文物了”,以为主动捐献文物,就可以混淆警方的侦查视线。让唐某意外的是,经过数月侦查,一个以唐某、杨某、赵某等人为核心的地下文物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2021年3月,经杨某介绍,赵某想把在四川出土的梅瓶卖给文物贩子胡某。4月3日深夜,在杨某的住处,正在交易的杨某、胡某、赵某3名犯罪嫌疑人被江阴民警当场抓获,警方当场扣押赃款55万元和1个梅瓶。后经鉴定,此梅瓶为宋代青白釉刻划花卉纹梅瓶,系国家三级文物。

  经讯问,杨某、胡某交代,在完成梅瓶交易后,还欲前往陶某处购买1个粉盒。警方循线追击,顺利抓获陶某并缴获粉盒,同时查扣大量疑似涉案文物。粉盒后经鉴定为宋代青白釉盖盒,系国家三级文物。警方在侦查中了解到,此前唐某、周某深夜乘车前往景德镇倒卖的文物是宋代八方杯。

  2020年11月,周某等人在江阴城区某建筑工地作业时,发现了两座宋代墓葬。他们使用挖掘机等工具,盗掘、窃取30余件随葬文物,分别倒卖给唐某等人并分赃。随后,唐某伙同周某将文物高价售出。

  经循线追踪,专案组在江苏、江西、贵州、四川等地继续开展多轮次集中收网,先后抓获徐某、周某、颜某等勘探、盗掘、倒卖文物作案人员42名,顺线追缴各类文物1100余件,查明被盗文物出自江阴市江湾城建筑工地的古墓葬。经审查,该团伙交代,2019年以来,徐某、周某等人使用金属探测器、挖掘机、铁锹等工具多次在江阴江湾城、运河公元等工地勘探、盗掘古墓葬,并将盗出的文物由唐某、赵某等人高价进行倒卖牟利。

  截至目前,专案组已核破盗掘古墓葬案件5起、倒卖文物案件27起,通过深挖拓线还抓获了在四川购买“张献忠江口沉银案”银锭到江阴倒卖的赵某,在上海倒卖文物的王某等犯罪嫌疑人6名,追缴涉案银锭等文物16件,其中二级文物5件、三级文物11件。据了解,该案被盗掘墓葬经文物部门鉴定系宋代高等级古墓葬,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考古价值,是江苏省公安机关近年来破获的涉案人员数量最多、犯罪链条最完整、追缴文物等级最高的一起特大文物犯罪案件。


  10尊被盗割佛首全部追回

  2021年8月,四川省乐山市警方历时4年侦破了“8·20”夹江县庞坡洞摩崖造像被盗案,追回文物10件,打掉了1个盗掘文物团伙。

  2017年8月20日,位于夹江县庞坡洞的10尊佛首被盗,该文物属于明朝嘉靖元年的红砂石摩崖造像。案发后,四川警方成立“8·20”佛首被盗案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查工作。

  专案组民警从江苏省某监狱服刑人员黄某处摸排出一条重要线索:黄某通过QQ考古交流群认识了“小张”,并通过“小张”结识了“小唐”,随后在QQ聊天中,“小唐”称手里有佛首寻求销路。但数日后,“小唐”告诉黄某佛首已成功卖出。

  专案组民警对该线索进行研判,确认QQ群中的“小张”真实身份为四川省平昌县人张某,2016年曾到过夹江县木城镇,并且在闲聊中向他人透露有盗墓的想法,张某的关系人“小唐”也浮出水面,此人为简阳市人杨某,且长期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与古文物圈子有所交集。

  2021年5月12日,杨某、张某被抓捕归案。经侦查,2017年,两人伙同外号为“眼镜”和“瘸子”的两人,一起驾车至夹江县盗取庞坡洞佛首。但杨某、张某均表示不知晓“眼镜”和“瘸子”的真实身份。同时,两人还交代将10尊佛首以1万元价格全部卖给成都的“蒋老板”,4人分赃后各自潜逃,互删电话,再无联系。

  案件陷入僵局,专案组民警迅速调整侦查方向,最终查出“眼镜”与“瘸子”的身份为重庆人王某以及四川攀枝花人吴某。2021年5月27日,两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对盗窃佛首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民警根据赃款流向,成功锁定收购佛首的“蒋老板”为成都人蒋某,并将其抓获。

  根据蒋某交代及前期文物销赃情况,专案组立即赶赴福建,于2021年6月11日追缴被盗割的10尊佛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