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奥运会不应被政治化
切实维护《奥林匹克宪章》等国际规则
第二十四届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将于2022年2月4日至2月20日在中国北京和张家口举行。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简称为冬季奥运会、冬奥会,由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主办。
冬奥会的主办者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简称为国际奥委会)是一个国际性的、非政府的、非盈利性的组织。作为奥林匹克运动的领导机构,国际奥委会于1981年9月17日得到瑞士联邦议会的承认,并被确认为无限期存在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国际机构。冬奥会作为国际社会的重大竞赛活动之一,吸引了众多国家和地区参与,已成为国家间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平台。冬奥会在国际社会中产生和发展,受国际社会关系影响。国际法作为调整国际社会交往中国家间关系的法律规范,也与奥林匹克运动这一国际运动盛会具有天然内在联系。
和平与发展:各国共同认可的原则
国际法的主要作用在于维护国际社会良好秩序。《联合国宪章》第一条明确了联合国的宗旨:1.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为此目的,可采取有效集体办法以防止且消除对和平的威胁,制止侵略行为或其他破坏和平的行为。同时,可以和平方法且依正义及国际法之原则,调整或解决足以破坏和平之国际争端或情势。2.发展国际间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根据之友好关系,并采取其他适当办法,以增强社会普遍和平。3.促成国际合作,解决国际间属于经济、社会、文化及人类福利性质的国际问题,且不分种族、性别、语言、宗教,增进并激励对全体人类之人权及基本自由的尊重。4.构成一协调各国行动之中心,以达成上述共同目的。《联合国宪章》第二条明确了各与会国应遵循的原则:应以和平方法解决其国际争端,避免危及国际和平、安全及正义;各会员国在其国际关系上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
由此可以看出,在国际社会的发展中,和平是人类发展的主旋律,是世界各国共同认可的国际法原则。奥林匹克运动的目标是促进人类社会向真善美方向发展。奥林匹克运动试图以富有人文精神的体育运动作为实现自己宗旨的途径,在世界各国青年间建立起友谊的纽带。奥林匹克运动的目的在于增强各国运动员之间的友谊与团结,促进世界和平以及各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发展世界体育运动。《奥林匹克宪章》在基本原则部分指出,奥林匹克运动的宗旨是“通过没有任何歧视、具有奥林匹克精神——以友谊、团结和公平竞争的精神相互理解的体育活动来教育青年,从而为建立一个和平的,更美好的世界做出贡献”。
进入工业社会以来,科学技术飞速发展,这为人类社会大规模、全方位交往提供了基础支持。与此同时,国际社会冲突日益增多,随着世界全球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诸多问题要求国家间具有更加密切的协作。此外,除环境、难民、地区冲突等问题外,信息技术创新发展使各国在贸易合作与个人信息保护方面亟须寻求新的发展共识。而奥林匹克运动试图通过体育这一手段,构建各国人民之间沟通联系的友谊桥梁,增进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的人们之间的相互了解,促进世界和平,减少战争的威胁。奥林匹克运动的宗旨与联合国人类社会发展事业所追求的目标是一致的,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现代国际社会的需要,与国际法基本原则产生共鸣,对促进世界和平发展有直接的现实意义。奥林匹克运动的宗旨,使它成为促进世界和平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而确立了它在当代国际社会中的重要地位。
正如国际奥委会第四任主席埃德斯特隆所说:“奥运会无法强迫人们接受和平,但是它为全世界的青年人像亲兄弟一样欢聚一堂提供了机会。”例如,在2000年悉尼奥运会上,朝、韩两国运动员在一面绘有朝鲜半岛图案的旗子引导下走到了一起;在伊拉克和科威特战争结束仅一年后的巴塞罗那奥运会上,伊、科两国的运动员同时出现在了赛场上;处在敌对状态下的波斯尼亚和黑山共和国联合组团参赛;东帝汶运动员也在不断的战火中持着奥运五环旗来到悉尼(见2009年第1期《法学评论》何其生著《奥林匹克宗旨与现代国际法理念》)。因此,奥林匹克运动的作用不仅仅在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还在于其将国际社会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从而赋予其改造社会的力量,并有意识地将这种力量应用到更广阔的范围。
我国即将承办的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深刻秉持和平与发展的理念。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象征着冬奥会运动员强壮的身体、坚韧的意志和鼓舞人心的奥林匹克精神。以灯笼为原型进行设计创作的冬残奥会吉祥物“雪容融”,“雪”象征洁白、美丽,是冰雪运动的特点;“容”,意喻包容、宽容,交流互鉴;“融”,意指融合、温暖,相知相融。“容融”表达了世界文明交流互鉴、和谐发展的理念,体现了通过残奥运动创造一个更加包容的世界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美好愿景。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主题口号“一起向未来”,也体现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中国倡议,体现了新冠肺炎疫情下世界需要携手并进、共创美好明天的共同诉求,有效传承了奥林匹克运动的核心价值和精神,共同追求团结、和平、进步、包容的目标。
奥林匹克运动的独立性、非政治性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奥林匹克运动在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方面的贡献得到了国际社会认可,但其始终坚持“奥运会与政治无关”立场。奥林匹克运动在其诞生之初就明确了其非政治性的定位,古希腊人通过签订《神圣休战条约》,渴望战争得到平息。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在“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之父”顾拜旦倡导下,于1896年4月在希腊雅典举行。这被誉为第一届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1894年6月,巴黎国际体育会议上正式通过《奥林匹克宪章》。该宪章强调,奥运会不应被政治化,而应该作为展现人类团结和国际合作的契机与平台。2013年9月在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由国际奥委会第125次全会通过的新版《奥林匹克宪章》也明确规定了奥林匹克运动的基本原则。其中,第四条明确表示,从事体育运动是一项人权。每个人都必须有机会从事体育活动,不受任何歧视,并本着奥林匹克精神,以友谊、团结和公平竞争的精神相互理解。第六条明确,该宪章规定的权利和自由,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歧视,如种族、肤色、性别、性取向、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民族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份。
纵观奥林匹克运动史,其对非政治性立场的坚守一直体现在实践中。1964年国际奥委会因南非拒绝组成白人和黑人混组的代表团取消其参加东京奥运会的资格。在1968年墨西哥奥运会上,200米金牌及铜牌获奖者美国黑人运动员史密斯和卡罗斯,在演奏美国国歌时,公开表示抗议美国种族歧视,最终二人被美国代表团遣送回国(见1996年第1期《成都体育学院学报》李辉著《奥林匹克运动与国际法基本原则》)。
《奥林匹克宪章》明确,“奥林匹克主义的目标是使体育为人类和谐发展服务,以促进人类尊严,建设和平社会。”对于运动员来说,黄金运动时期相对较短,尤其是其巅峰状态更短暂。体育赛事的偶然性和激烈性又使运动职业生涯获奖频率较低,参赛机会稀缺。因此,《奥林匹克宪章》指出:奥林匹克主义是一种生活哲学。它整合身体、精神和意志等素质,并促进其均衡发展。奥林匹克运动的目的在于通过体育运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强调对人的尊重,强调通过体育运动实现身体、精神、意志等均衡发展。
对于即将举办的2022年北京冬奥会,国际奥委会于12月11日召开第10届奥林匹克峰会并发表宣言,坚决反对将奥林匹克运动与体育政治化,并强调国际奥委会、奥运会以及整个奥林匹克运动保持政治中立的重要性。第76届联合国大会协商一致通过了由173个国家共提的北京冬奥会奥林匹克休战协议。《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罗马峰会宣言》表示,期待北京冬奥会,并强调这是来自世界各国运动员竞技的重要机会,也是人类韧性的象征。多国领导人或高级官员也纷纷表示,奥林匹克运动不应被政治化,支持北京冬奥会顺利举办。
此外,北京冬奥组委新闻发言人表示,从历史渊源看,体育非政治化与奥林匹克运动相伴相生。首先,《奥林匹克宪章》强调,奥林匹克运动中的体育组织应保持政治中立,反对将体育运动和运动员滥用于任何政治或商业目的。将体育运动政治化,违反《奥林匹克宪章》精神,损害的是运动员和奥林匹克大家庭的共同利益。其次,冬奥会是世界各国的盛会,是全球运动员公平竞技的舞台。最后,在全球疫情仍然肆虐、世界经济形势低迷背景下,成功举办北京冬奥会有利于增强各国人民携手抗疫、践行“更团结”的奥林匹克精神。
《奥林匹克宪章》明确指出,体育运动是一项人权。相信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北京冬奥会一定会成为展示“更快、更高、更强——更团结”奥林匹克格言的精彩舞台,为推动建立一个和平、美好的世界作出积极贡献。奥林匹克精神是没有任何歧视的,它意味着友谊、团结和公平。奥林匹克以运动为媒介,向全球展示运动健儿们拼搏、奋斗的英姿,传达更快、更高、更强——更团结的体育精神,并以友谊、竞争为纽带,促进国家合作与交流,促进国际社会和平发展。
(作者单位: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