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专栏
中都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第二次拍卖)
受委托人委托,我公司定于2021年12月25日上午10:00举办现场拍卖会,请竞买人持有效证件到中都国拍办理竞买手续。
拍卖标的:生活用品、艺术品等一批(保证金20000元)。
预展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4日。
预展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强佑大厦东侧中都展厅
拍卖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强佑大厦东侧中都拍卖厅
联系电话:13811061339王先生;
委托竞买联络人:中都客服13581857982。
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一号歌华大厦A座604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公告
贵州博众金服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保利贵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贵州博众金服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遗失公告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4月27日作出(2021)苏12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赵云锴对蒙特威机械(泰州)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该院同日作出(2021)苏12破申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指定泰州市堰区人民法院管辖蒙特威机械(泰州)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泰州市堰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13日作出(2021)苏1204破56号决定书,指定江苏中毅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管理人在接管蒙特威机械(泰州)有限公司时,仅接收到了该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壹枚,除此之外,该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司行政章、合同章、海关报关章、纸质财务账册及合同等相关重要证件、文书均未接收到。管理人曾于2021年7月22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印章、证照作废公告。
管理人现公告如下:原蒙特威机械(泰州)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司行政章、合同章、海关报关章等相关重要证件及印章均已遗失。遗失的蒙特威机械(泰州)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为913212006805359649,编号为321200000201906140004。遗失的蒙特威机械(泰州)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为913212006805359649,编号为321200000201906140009。特此声明作废。
蒙特威机械(泰州)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1年12月16日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庄金敏、孙芳明:
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192民初33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公告
吴洋:
本院受理原告李锦与被告吴洋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遇节假日顺延)在泰兴市人民法院虹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重庆市开州区汉丰街道安康社区月潭街116号3楼重庆钻石豪门娱乐有限公司开县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3406289218X1):
本院受理的原告开州区经典好年酒类经营部与被告重庆钻石豪门娱乐有限公司开县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154民初211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重庆市开州区义和镇仁和村14组79号冯顺祥(512222196306025816),重庆市开州区云枫街道宝华街500号26-1徐莉(512222197707080028):
本院受理的原告重庆市金科骏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冯顺祥、徐莉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154民初544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浙0205破3号之一
本院根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涿州新材料分公司的申请,本院于2020年7月2日根据裁定受理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涿州新材料分公司对宁波宝冠船舶工贸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指定浙江铭生律师事务所为宁波宝冠船舶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经管理人对债务人宁波宝冠船舶工贸有限公司的财产进行调查,提起了两起衍生诉讼,实际获得债权金额为3000240.42元,但宁波宝冠船舶工贸有限公司的普通债务金额为9258986.60元,债务人宁波宝冠船舶工贸有限公司实际已不能清偿破产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请求本院宣告宁波宝冠船舶工贸有限公司破产,终结宁波宝冠船舶工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本院认为,债务人宁波宝冠船舶工贸有限公司宁波宝冠船舶工贸有限公司实际已不能清偿破产债务,应宣告债务人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规定,本院于2021年12月10日裁定宣告宁波宝冠船舶工贸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宁波宝冠船舶工贸有限公司破产程序。特此公告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1)黔2730民初4692号
张一鸣:
本院受理原告贵州中铁兴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张一鸣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程序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高清数字法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公告
贵州鑫恒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南州分行诉被告贵州鑫恒动力科技有限公司、陈灵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21)黔2701民初3385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该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