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杨国华
中国不是旁观者,而是核心参与者
——专访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杨国华
20年前的12月11日,中国正式成为WTO成员,开放市场,走向世界,搭上了经济全球化的快车,从此,中国对外经济快速发展。与此同时,中国为履行“入世”承诺修改法律法规,以及使用争端解决机制解决与其他成员的纠纷,社会进步成效显著。
伴随着这一路的风风雨雨,有一位学者的名字不能不提。他就是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杨国华。
从当年加入WTO谈判的见证人,到加入后中国在WTO诉讼的参与者,再到现在从事WTO法教学的研究者,杨国华比普通人更深刻体会到加入WTO对中国的影响和意义。在记者眼中,杨国华是务实者和实干家。从事WTO法律工作的过程中,他写了很多文章,甚至出版了31本书,还把自己办过的案件中最为精彩的法律论证选出来供本科生和研究生研讨。杨国华更是一名乐观主义者,即使是在WTO陷入低谷期、学者们普遍持悲观态度时,他仍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对WTO的未来充满信心。
“我的任务是核对文本”
“很幸运从学校毕业就进入国家部委,从事专业工作,又赶上了‘入世’这种大的历史事件。”杨国华告诉记者。
1996年,复关入世谈判已经进入第10年。那一年,31岁的杨国华从北京大学法律系博士毕业后,来到原外经贸部条约法律司工作,历任条约法律司WTO法律处处长和副司长。直至2014年,他赴清华大学法学院任教。
复关入世谈判历经15年。杨国华清晰地记得,他在最后5年才加入谈判组,作为新人,基本上是参加一个“尾巴”。杨国华坦承,从1996年到2001年,这5年时间由于他没有在主管谈判的国际司工作,因此并没有实质性地参加谈判,而只是外围的一些参与。采访中,一向谦虚的杨国华向记者多次强调,用“外围”两个字定义他当时所做的工作比较准确。
时间推到1999年底,复关入世谈判接近尾声时,时任条约法律司司长的张玉卿带领杨国华参加了中美双边谈判。这是杨国华正式参加谈判,任务是“核对文本”,确保协议的准确性。
入世谈判后来成立法律工作组,杨国华负责法律工作,主要是看文本。在中美双边谈判中,他要对中美达成协议后形成法律文本中的文字进行斟酌和考量,而在之后的日内瓦多边谈判中,他也参与了工作组报告与议定书文字敲定的工作。
核对文本工作量相当大,仅双边谈判形成的双边协议就有37个,议定书有18稿之多,加班常态化,按时按点下班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杨国华还记得在参加中美谈判文本工作时,连续奋战六天六夜,大家都没有回家。
“作为法律人员,其实没有进入一个核心谈判层,这是我最大的一个感受,只是到最后文本快达成时,法律工作组成员才开始核对文本,也就是审查双方已经达成协议的文字,而谈判内容实际是别人谈成的。”杨国华对那段经历或多或少有些遗憾。
“关于谈判,我给自己定位是外围的一个参加人员,不是核心的参加人员。”杨国华说。
“承担两项最核心的工作”
在中国入世后的20年间,无论是法律法规的清理、逐渐落实承诺还是参加WTO诉讼的经历,杨国华觉得自己都可以拍着胸脯说话:他是可靠的见证人,做的都是核心工作。
从2000年到2002年底,杨国华大概用两年半时间专职从事法律法规清理工作。
中国“入世”后,原外经贸部条约法律司专门成立了WTO法律处,杨国华是首任处长,随后参与了众多争端解决案件的处理。
他介绍,中国加入WTO后的20年,共有56个争端解决案件,分别为原告22个,被告34个(按争议措施,每个措施即一个案件)。据了解,中国为原告的案件多数都胜诉,当被告的则多数败诉。对于败诉的案件就涉及法律法规的调整,该修改的修改,该撤销的撤销。显然,中国使用WTO法律途径解决国际争端,已然成为习惯。
作为亲身经历者,杨国华表示,用法律途径解决争端案件在当时是大开脑洞的事。他认为,这是创造历史的活动,意义非常巨大,具体表现为两个“前所未有”。
第一个前所未有是各国政府之间使用法律手段解决国际争端,这在中国历史上是第一次,并且至今仍然绝无仅有。在发生国际争端的时候,双方各执一词,剑拔弩张,但是“打官司”却能够促使双方理性对待。争端如此解决,显然更靠谱,从中国经历的案件看,没有一个出现“翻盘”现象。
第二个前所未有是修改法律法规执行裁决。中国被告的案件,有一些败诉了,随后都认真执行了裁决。例如,“中国汽车零部件案”(DS339/340/342,2006)、“中国原材料案”(DS394/395/398,2009)和“中国稀土案”(DS431/432/433,2012)等。此外,为履行“中国出版物和音像制品案”(DS363,2007)裁决,中国修改了《出版管理条例》和《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等19个行政法规和文件。
更为典型的是2010年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使之符合“中国知识产权案”(DS362,2007)裁决。
对于修改法律带来的影响,杨国华经常会举的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进出口经营权。他介绍,以前从事外贸进出口生意,企业必须经过国家批准,但是加入WTO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在2004年修改了,所有企业都可以参与。“通俗地讲,修改法律就是一场‘变法’,法律的改变就是履行承诺。”
“培养一般性人才”
2014年,杨国华离开商务部赴清华大学法学院任教,专门讲授WTO课程。
对于这一次的人生选择,杨国华认为并不偶然。早在2012年,他就已经有了在高校讲授WTO法专业课程的经历。杨国华称他那时就很想当老师,把经验和案例讲给学生听。每次上课的时候和学生探讨一些案例,他仿佛又回到大学时代。
事实证明,杨国华的选择是正确的。在大学校园,他的才华和工作经历令他如鱼得水。
他讲的WTO课程,对于法学院的学生来说极具吸引力。学生们最感兴趣的两点:一是国际视野。与民法、刑法和行政法等课程不一样,这门课程让学生的视野上升到国际高度。二是WTO裁决的法律分析和推理过程非常精彩。这种法律思维是法律人共同的语言,对思维是很好的训练。当然,虽然很多案件都是杨国华亲身经历的,但他并不会把重点放在讲故事上,而是把所经历的案件最精彩的一些段落拿出来,供学生们探讨,因而非常受学生欢迎。
清华大学法学院2018级本科生王雨宁说,WTO是一台结构精密且暗藏玄机的“宝器”,动用WTO争端解决机构处理的案例更是内有乾坤,若无WTO领域的高人指路,与WTO初次交手的新人们难免在迷途中不知所措。她说,幸好在大三之际,有幸选修了杨国华的《世界贸易组织法——中国案例研究》,了解到当今世界格局中WTO发挥的作用和面临的困境。
选修过2018年秋季杨国华跨校开设的“WTO法律制度研究”课程的北京大学法学院2018级博士研究生马铭骏回忆,这门课,领他走入了WTO法的知识殿堂,教会了他学习、思考、研究的正确方法,也是他与WTO法缘分的起点。
除了不定期举办讲座,杨国华在清华大学专门讲授WTO法课程,也在北京大学跨校授课。仅整学期的课程,杨国华就开了11个学期,前后有300余名学生上过他整学期的课程。
“他们并不一定是你所说的WTO法律人才。学生们那时还都是小孩子,即使现在也很难说是人才。人才是在社会上发挥重要作用,这需要一定的社会阅历与时间的积累,需要机遇并到达一定的位置才看得出来。”杨国华补充说。
杨国华认为大学培养人才,应该以培养一般性人才为主,然后让学生自己到社会上走专业化的道路。事实上,他在给300余名学生上课时,也从来没有对学生讲过他们将来的目标应该是去做WTO的事情。
基于此,杨国华强调他培养的只是一般性人才,而能否成为WTO方面的人才,要看学生的发展、职位的需求,以及在此基础上叠加的其他偶然性因素。
“对WTO未来充满信心”
世界格局风云变幻。今天的WTO并不平静,在WTO风雨飘摇之时,有些人悄然离去,有些人则义无反顾地坚守。
2020年11月30日,WTO上诉机构成员全都离任,彻底陷入停摆。
据了解,WTO争端解决机制类似于国际贸易法院,实行两审终审制。“一审为专家组,二审就是上诉机构。如果成员对‘一审裁决’(专家组报告)不服,可以申请二审。现在(上诉机构停摆)等于是二审法院没了,它会严重影响一审法院裁决的效力。”
杨国华认为WTO陷入危机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上诉机构停摆;二是谈判形成协议的能力在减弱;三是做出的承诺是否履行,相关监督机制薄弱。
介于当前WTO的现状,杨国华表示大家都在用“危机”和“改革”这两个词语;有的人持悲观态度,认为已经走到一个死胡同里面,没有出路,也做不了什么事情。
对此,杨国华持乐观态度。他说,WTO就像一间房子,结构还在,房子还在,还可以盖新楼扩建,只是目前做得还不够而已。
现在达成共识的一点是要积极改革,看以怎样的方式恢复上诉机构,大家还是愿意坐下来谈,恢复还是有希望的。”此外,还可以通过谈判达成新的协议,这方面目前也在积极推动。在监督实施方面,对于加强各个委员会职能,大家似乎也不是很反对。
“我们中国不是旁观者,而是非常核心的参与者。”杨国华表示,说到WTO的未来,最核心的落脚点是中国该如何应对。目前WTO共有164个成员,每个成员都要做事,而中国是全球第一大贸易国。
“中国需要多边贸易,WTO是中国非常重要的平台。”杨国华说。
落实到个人,作为WTO研究领域的知名学者,杨国华表示,从事这方面研究的人不应该持悲观、漠不关心的态度,而应顺势而为,应该乐观,多出主意想办法。他经常和同行开玩笑说:“不能说这只是国家的事,与个人没有关系。出现问题,作为学者要提建议,出方案。”
在杨国华看来,无论是经济发展还是社会进步,中国都是WTO的受益国之一。加入WTO以后,中国经济总量增加,进出口增加,现在经济总量第二,贸易量第一。
“开放和法治是中国未来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要条件。”杨国华坚信,走过风雨便是晴天,WTO的明天一定会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