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孙弘的经历议汉武帝时期“法律儒家化”

  汉武帝时期,公孙弘先后两次被国人推荐,征为博士。10年之内,从待诏金马门擢升为三公之首,封平津侯,后任丞相六年得以善终。他建议将熟练掌握儒学作为官员选拔条件明令规定,史称《请为博士置弟子员议》。在继任御史大夫之前,他始终关注边境百姓疾苦,多次谏言停止边疆设施的营造工程。随着浸润官场越久,公孙弘开始逐渐习惯顺应君王,《汉书·公孙弘传》载:“每朝会议,开陈其端,使人主自择,不肯面折庭争。”


  公孙弘(公元前200—前121年),字季,齐地菑川国(今山东寿光南)人。汉武帝时先后两次被国人推荐,征为博士(掌管书籍文典、通晓史事的官职)。10年之内,从待诏金马门擢升为三公之首,封平津侯,后任丞相六年得以善终,凭借融通儒法之本领开创“以丞相褒侯”的先例。


  儒学之士公孙弘

  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冬十月,公孙弘虽被菑川国举荐,但并没有利用好这一契机,幸又遇上元光五年(前130年)的征召,被武帝再次看中,封为博士。随后,他建议将熟练掌握儒学作为官员选拔条件明令规定,史称《请为博士置弟子员议》。这是公孙弘第一次将儒家之学“法制化”,而这些文学之士将成为他未来20年官宦生涯的主要结交群体,正如太史公(武帝时期设立的官职名称,位在丞相上,是古代官方史料的专职记录者)所言:“汉兴八十馀年矣,上方乡文学,招俊乂,以广儒墨,弘为举首。”此建议得到武帝批准时,45岁的董仲舒(公元前179—前104年)正在武夫江都易王刘非的国相任上。董仲舒在江都为相时期,以儒家公羊学为指导,渐有名望。当时公孙弘亦修春秋公羊学,可谓同道。

  公孙弘曾上疏言及当朝因“吏邪”而至“民薄”,又使“邪吏”行“政弊”,用“倦令”治“薄民”,让百姓不得教化。他的言外之意是使用法吏的那一套手段来教化民众,以实现治理,只要“吏正”,便可达到“民笃”。(《汉书·公孙弘卜式儿宽传》)这一想法与秦法家主张的“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如出一辙。


  御史大夫公孙弘

  在继任御史大夫之前,他始终关注边境百姓疾苦,多次谏言停止边疆设施的营造工程。随着浸润官场越久,公孙弘似乎开始逐渐习惯顺应君王,即使有异议也不敢直言,《汉书·公孙弘传》载:“每朝会议,开陈其端,使人主自择,不肯面折庭争。”他的改变让武帝误认为“其行慎厚,辩论有余,习文法吏事,缘饰以儒术”。然而,公孙弘毕竟曾多年研习儒学,体恤百姓之心尚在。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六月,汉武帝令公卿议论主父偃(汉武帝时大臣,一年中升迁四次,得到汉武帝的破格任用)的建议,即是否在卫青刚刚收复的河南之地筑朔方、五原二郡,当即遭到公孙弘的反对,汉武帝最后没有站在他这边。于是在元朔三年(公元前126年)接任御史大夫后,他再次上书陈其利弊,同样未能阻止主父偃的建议。但是,汉武帝为了顾及公孙弘的感受,同意叫停兴建不到二年的苍海郡及用事九年的西南夷工程。这可能是公孙弘与主父偃结怨的主要原因。

  此番经历之后,公孙弘已经注意到汉武帝对儒家思想的政治“修饰”作用,开始用儒家大义来支持帝意。例如,汉武帝欲严惩游侠郭解,然奈何郭解之罪都发生在汉武帝赦令之前,无法定罪。恰逢一位郭解的门客为打抱不平而杀了一个认为“郭解专以奸犯公法,何谓贤”的儒生之案,武帝便抓住不放,要求严查。虽然官吏皆认为郭解无罪,但御史大夫公孙弘却阿附圣意,严厉指责:“解布衣为任侠行权,以睚眦杀人,解虽弗知,此罪甚於解杀之。当大逆无道。”(《史记·游侠列传》)最后按此罪族诛郭解。公孙弘认为,郭解虽为一介布衣,但以游侠之盛名形成了一股足以危及地方乃至中央统治的势力,不得不对其斩草除根,便援用儒家礼义,以大逆之名义族诛郭解,虽难服众但颇合帝意。

  《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载:“弘为人意忌,外宽内深。诸尝与弘有却者,虽详与善,阴报其祸。杀主父偃,徙董仲舒于胶西,皆弘之力也。”元朔三年(公元前126年),齐相主父偃被赵王刘彭祖告以受贿、谋害齐王之罪下狱,武帝本不想杀主父偃,奈何公孙弘据理力争,最终族诛主父偃。公孙弘和主父偃皆为齐人,深受儒家思想影响,但却为了各自前程而不择手段,董仲舒之命运也是如此。董仲舒在汉景帝(公元前157—前141年在位)之际已任博士,讲授“公羊春秋”,且有大批弟子追随,小有盛名。可能因公孙弘年长于董仲舒,虽同修公羊学,但并无相互讨教之缘。据《史记·儒林列传》载:“公孙弘治春秋不如董仲舒,而弘希世用事,位至公卿。董仲舒以弘为从谀。弘疾之,乃言上曰:‘独董仲舒可使相缪西王。’”于是,元朔四年(公元前125年)董仲舒被公孙弘举荐,担任汉武帝兄长胶西王刘端的国相。刘端为人暴戾,公孙弘明显欲借刀杀人。随着官位日隆,公孙弘逐渐偏离了传统儒家,这大概是董仲舒在任胶西王刘端国相未久后,“恐久获罪,疾免居家。至卒,终不治产业,以修学著书为事”的原因,他静心修学著书,以探求和保存儒家正统思想。


  丞相平津侯公孙弘

  元朔五年(公元前124年)公孙弘破例被封为平津侯以出任丞相。他将原心定罪发挥到了极致,原心直接变成了坏心,定罪则变成了诛心,彻底转向了法家的“人性恶”,这一转变可从他对张汤的态度加以佐证。当时廷尉张汤为迎合上意,不惜主动寻求儒家思想助力审判,公孙弘多次称赞。《史记·酷吏列传》载:“是时上方乡文学,汤决大狱,欲傅古义,乃请博士弟子治尚书、春秋补廷尉史,亭疑法。……是以汤虽文深意忌不专平,然得此声誉。而刻深吏多为爪牙用者,依于文学之士。丞相弘数称其美。”张汤所为乃投帝所好,这恰是公孙弘逐步偏离儒家正统而欲效法之途。汉武帝自然能够看透公孙弘和张汤等人的心思,故而在董仲舒致仕之后,并未让其告老还乡,而且“汉有所欲兴,常有诏问”。尤其是在司法审判上,多次派遣张汤亲自登门求教,此举也从侧面表明汉武帝能够辨明孰为真正的儒家。

  信奉道家学说的汲黯对此看得十分透彻,他曾毫不客气地批评汉武帝援儒饰法之用心:“陛下内多欲而外施仁义,奈何欲效唐虞之治乎!”他还认为公孙弘和张汤之流分别利用儒法之器,左右逢源,迎合帝意,不惜曲解儒法真谛而博取宠幸。“黯常毁儒,面触弘等徒怀诈饰智以阿人主取容,而刀笔吏专深文巧诋,陷人於罪,使不得反其真,以胜为功。”他甚至谩骂过廷尉张汤:“天下谓刀笔吏不可以为公卿,果然。必汤也,令天下重足而立,侧目而视矣!”(《史记·汲郑列传》)公孙弘建议调任汲黯为容易得罪人的右内史管理达官贵人和皇室宗亲。虽然汲黯笃行道家学说,却不似道家主张的清静无为。他看重礼制,忠于履职,多有汲取儒法思想之精华。就此而言,擅长道家思想的汲黯也有逐渐儒家化的趋势。

  深谙儒法道三家思想的汲黯所言所行揭示出汉武帝时期儒家化的本质,即各家的儒家化实践已不再纯正,是在帝意的“胁迫”下不断曲解翻新改造的功利之学。不过,正是因为公孙弘习得法家酷吏之道,极力迎合圣上,才能成为汉武帝时期少有的善终丞相。

  综上所言,“内法外儒”的汉武帝已经将统治全面“儒家化”,在包括法律儒家化的过程中,以公孙弘为中心,包括董仲舒、张汤、汲黯等人在内的思想交互和行为关联,共同展示了法家和儒家如何相互“利用”以汉法推动霸业实践的故事,其中涵盖了西汉儒家法家化、法家儒家化,甚至道家儒家化和法家化等诸多故事,值得细细品读。

  (作者单位: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