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新疆保利深蓝矿业有限公司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且末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30日作出(2021)新2825破申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新疆保利深蓝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蓝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并于同日作出(2021)新2825破1-1号《决定书》指定新疆天雪律师事务所为新疆保利深蓝矿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项目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维护深蓝公司全体债权人及公司合法权益,维护企业运营价值,实现资源有效整合,推动和保障深蓝公司重整成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管理人依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招募深蓝公司重整投资人,现将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一)企业设立登记情况
深蓝公司系2010年12月28日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机关为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资本为50000万人民币,由保利江山资源有限公司和新疆源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其中保利江山资源有限公司持股60%,新疆源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0%,住所地为新疆巴州且末县阿羌乡卡特里西村,经营范围为铜矿、锌矿开采(具体事项以采矿证为准),矿产品加工及销售、高新技术产品开发。
(二)企业主要资产
深蓝公司是隶属中煤华利能源控股的有色金属采选联合企业,采选综合生产能力30万吨/年,采矿许可证许可采矿10万吨/年。是中昆仑成矿区、巴州且末县重工业园区较完善的资源性企业,其主要资产可分为以下三部分:
1.卡特里西铜锌矿
该矿在自治区及州、县三级政府主导下完成项目并购,卡特里西铜锌矿床位于且末县城西南方,矿区至县城直线距离约115千米,由且末县城至矿区全程175千米,矿区一般海拔3600-4300米;矿种以铜为主,共生锌,伴生铅、银、硫。中等品位的矿石和富矿较多,贫矿较少,是近年来在南疆地区发现的规模最大的有色金属矿山。
2.选矿厂
深蓝公司现有配套选矿厂,采选综合生产能力30万吨/年,矿山及选矿厂供电、供水系统完善,辅助设施配套齐全,生活办公区建设完整,是中昆仑成矿区、巴州且末县重工业园区较完善的资源型企业。
3.110kv变电站
主要包括县城城南变电站至选矿厂78km的110kv输变电线路及选厂至矿区26km的10kv输变电线路建设,均系深蓝公司自行建设,并配套建设110kv降压站,基本负责且末县重工业园区的供电任务。同时能将10kv电送至卡特里西矿3820米、3940米和4000米标高,是区域内唯一有大电进入的矿山。
(三)深蓝公司发展优势
1.符合新疆矿产资源总体发展规划
铜属于我国紧缺战略性矿产资源,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铜、锌被列入新疆有色金属矿产资源优势矿种,拟持续扩大铜、镍、铅、锌等矿产开发规模,规划2020年铜矿石开采量从2015年的673万吨/年增长至900万吨/年。
深蓝公司所处的阿尔金山一带,是新疆地区大力发展的矿产资源开发九大区域之一,而且昆仑-阿尔金成矿带也是自治区规划的重点勘查区域之一。
2.深蓝公司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
深蓝公司地处中昆仑成矿带的核心区域,是且末县重工业园区唯一的铜锌采选工业企业。区域内有色金属资源丰富,以铜锌、锑金为主。公司投资建成的110kv变电站及供电线路是该区域唯一高压供电工程。
3.深蓝公司采选设施建设齐全、工艺领先
在该园区内,深蓝公司建设有完备的采选设施及供电供水等辅助设施,选矿厂铜、锌回收率分别达到了85%和80%,经过2017-2018年压滤车间和尾矿库工艺改造,尾砂干式排放,工业废水100%回收利用,均达到了新疆甚至国内的先进水平。
4.具有一定的资源潜力
深蓝公司卡特里西铜锌矿矿权面积1.39平方公里,随着周边单位勘探工作的深入,周边区域均展现出了较好的资源前景,并且多以铜锌等有色资源为主。
但目前公司因矿权延续等问题停产至今。
二、意向投资人报名条件及缴纳保证金
(一)报名条件
1.意向投资人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信用记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且未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2.意向投资人应具有充裕的资金实力,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投资款;
3.意向投资人应具备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确保目标公司重整再生以及重整后生产运营的顺利进行;
4.具有债务人所属行业经营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
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可联合参与投标,且其中至少有一个投资者符合上述全部条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募。联合体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二)报名保证金
1.意向投资人应于报名期满前(以资金实际到账为准)向管理人账户缴纳报名保证金5000万元,提交文件并缴纳保证金后方可参与重整投资人的确定。
账户名称:新疆保利深蓝矿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名称:库尔勒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核准号:L8880000167701
编号:8810-00066847
账号:736070100100166191
2.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计划书时,其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将转入重整保证金或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后转为对新疆保利深蓝矿业有限公司的重整资金。
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最终非意向投资人的原因未被选定为重整投资人时,报名保证金、重整保证金将在管理人通知该单位发生上述情况后十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返还,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对于审核通过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进行书面通知(含电子邮件方式),管理人配合意向投资人对新疆保利深蓝矿业有限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届时需意向投资人签署相应的保密承诺函。
4.意向投资人对其在参与重整招募过程中所掌握到的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债务人信息、数据、资料等,意向投资人须严格遵守保密义务,同时必须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重整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报名保证金,并取消其参与重整投资的资格。并要求意向投资人赔偿据此给债务人、管理人造成的损失。
三、招募流程
(一)意向投资人提供的报名材料
1.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是企业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意向、资金实力、资金来源等;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个人除外);
3.股东会作出的参与本次重整投资招募的决议原件(个人除外);
4.意向投资人介绍(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个人除外)、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如为联合体,需另行说明各成员的职责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体成员应承诺承担连带责任等事项);
5.意向投资人是企业或其他组织需提供主要业务(业绩)情况和二年内的主要财务指标(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总利润、净利润、现金流量等;如为联合体,需说明负责营业事务的投资主体的主要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意向投资人是个人的需提供个人征信报告、对外投资、担保情况、涉诉、涉执行等情况说明;
6.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职务、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二)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签署保密承诺函后方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并就尽职调查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向管理人提问,管理人将安排回复。意向投资人亦可向管理人申请实地考察,管理人将安排并协调新疆保利深蓝矿业有限公司予以积极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包括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尽职调查结束时间最迟应于2021年12月20日19:00时止。
(三)提交投资文件
意向投资人根据已掌握的债务人情况,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和风险评估,应在尽职调查结束后及时与管理人沟通重整思路,并在尽职调查结束后7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如下投资文件:
1.投资计划书(应当符合重整程序的要求及新疆保利深蓝矿业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并详细说明投资方式、资金支付方式及若法院批准深蓝公司重整草案,自重整草案执行之日启动深蓝公司生产经营方案及时间安排等内容);
2.提交投资计划书时需缴纳重整保证金5000万元(含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不予缴纳则视为放弃参与重整,所交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3.同意投资人以报价金额参与新疆保利深蓝矿业有限公司投资人招募程序的有权决策机构出具的决策文件原件(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4.投资人最近1年审计报告(投资人个人提交征信报告);
5.承诺函(以投资人报名后领取的版本为准)。
投资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以上文件材料,投资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签字,并加盖投资人单位公章,投资文件一经提交不得撤回、修改。
(四)投资人评审
1.为保障投资人招募程序的公平、公正、公开,本次投资人招募管理人将设立专门的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对投资人的经济实力、投资方式、投资价款及支付方式、担保措施、经营方案等事项进行评审,综合评定最优投资人,并报备且末县人民法院后,确定正式重整投资人。如果存在多个重整投资人的,在确定正式重整投资人时,管理人将引入竞争机制,相关的竞争规则由管理人另行制定。另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另行评定1-2名备选投资人。
2.正式重整投资人选定后,管理人向其发送《投资者资格确认函》并报备且末县人民法院。
3.选定后的正式重整投资人应在收到《投资者资格确认函》后三日内与管理人签订相应《投资协议书》,若正式投资人拒绝签订或签订协议后不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则管理人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重整保证金,重整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债务人及管理人损失时,仍承担赔偿责任;
对未被选定的重整投资人,在管理人向其送达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将其缴纳的重整保证金原路无息退还。
4.重整保证金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后转为对新疆保利深蓝矿业有限公司的重整资金,若新疆保利深蓝矿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未得到法院批准,且重整投资人无任何违约行为,则重整保证金或已按照协议交付的重整资金原路无息退还。
5.评审会召开时间由管理人根据项目进程确定。
四、特别提示事项
关于本招募公告中管理人披露的深蓝公司资产情况及其他情况仅作为意向投资人或重整投资人初步了解深蓝公司的参考,关于深蓝公司的资产情况及现状以意向投资人或重整投资人自身尽职调查的情况为准,意向投资人或重整投资人不得将该招募公告披露的信息作为确认深蓝公司资产的情况及现状的依据,也不得据此向管理人主张权利。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 15日19时00分;
2.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如有疑问,欢迎垂询。
3.报名地点:新疆且末县新疆保利深蓝矿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室
4.联系人:丁金环律师
联系电话:13899058606
联系地址:新疆且末县团结路州际酒店四楼8413办公室;新疆库尔勒市延安路6号海滨商业城3栋6楼新疆天雪律师事务所
邮政编码:841900;841000
欢迎社会各界前来洽谈、参与重整投资。
新疆保利深蓝矿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