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金融发展与规范治理体系高端论坛在杭州举行

  本报讯(记者孔令泉) 近日,由浙江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主办的数字金融发展与规范治理体系高端论坛在浙江杭州举行。论坛对金融法领域的诸多前沿问题进行了深度探讨。

  与会者认为,数字金融可持续发展要建立以人民为中心的金融体系,要服务健康的实体经济,要用好科技等等。浙江有引领的机遇,应总结好浙江经验,并将一些制度规则方面的短板放在全球视野里来检验并补充完善。

  浙江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牛太升提出,要创新制度规范,研究数字经济、数字金融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以促发展保安全为宗旨,创新数字金融的准入流通监管规则。要创建数字法治平台。例如,可以建立各部门联网的数字金融风险监测平台、建立数字金融政法一体化办案平台等。要创制算法和应用场景。目前已有的法制平台在信息的采集、数字的汇聚等方面已经有所构架,但是把数字结构化、知识化并应用于决策的算法还较为欠缺,需要相应发展。

  浙江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会长李有星就数字金融规范和综合治理的体系角度提了四点意见:坚持金融本质不变;坚持金融持牌论,打击非法经营;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来处理数字金融时代相关问题;坚持平台主体责任论。并提出协调综合治理,预防打击数字金融的金融犯罪,在促进数字金融发展的过程当中,需要国家层面、地区层面乃至于各个部门都配合协调。

  与会专家学者围绕数字货币支付发展与规范治理体系(含刑事)、数字证券基金与配资规范治理体系(含刑事)和数字借贷与资产管理规范治理体系(含刑事)等议题展开研讨,提出了许多创新性的制度设想以及实施建议。

  据悉,此次论坛共有线上与线下的浙江省内外金融法专家学者250余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