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袁根喜:本院受理原告王可可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21民初42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王国强:本院受理原告杨常青诉你买卖合同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刘永红、王争月:本院受理原告耿海须诉你二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109民初16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


  杜有全、杜光泽、李雪梅:本院受理原告刘靖林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开庭传票、(2021)冀0281民初355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平安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


  马哈麦德:本院受理原告马光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日期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铁一卜拉:本院受理原告马进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日期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韩高荣:本院受理原告马二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日期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1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程洋:本院受理李家成诉你与范凯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丁剑波: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港深联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16)粤0303民初1428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被执行人返还车辆及支付车辆租金(自2016年1月26日至2020年3月13日止)违约金、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等。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下列执行法律文书,内容如下:(2017)粤0303执3175号之五执行裁定书。裁定变更(2017)粤0303执3175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为谭丽萍。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庞颜昌:本院受理原告杨薄沄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502民初1280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郭余香:原告杨文聪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628民初270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郭余香偿还原告杨文聪欠款225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181元,由被告郭余香负担。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毛坪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彝良县人民法院


  赵会敏:原告汪应斌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628民初309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准予原告汪应斌与被告赵会敏离婚;二、驳回原告汪应斌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告汪应斌负担。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毛坪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彝良县人民法院


  高金书:本院受理原告井陉县山通运输有限公司诉你租赁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21民初4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法院


  许海芳:本院受理原告张仲活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21民初5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法院


  陕西建工第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赵冬平、凌汉忠:本院受理原告王明涛诉你们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403民初291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杨晓军、大同市平城区曹志敏汽车运输户、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马成龙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403民初1915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程邯香:本院受理原告郭文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03民初4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亚太房地产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亚太房地产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星卜诉你们公司、宋春丽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驳回起诉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冀0403民初4686号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更正:2021年11月2日刊登于本报的邯郸市凯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马银祥诉你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判决”更正为“裁定”,“15日内”更正为“10日内”。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更正:2021年11月2日刊登于本报的邯郸市凯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晓东诉你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判决”更正为“裁定”,“15日内”更正为“10日内”。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王德召:本院受理原告赵永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组成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孙长伟:本院受理原告李红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681民初51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


  吴小飞:本院受理原告王福利诉你、河南华丰置业有限公司、中润昌弘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沙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徐伟:原告曾宪贵诉你方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并作出(2021)豫1602民初2615号民事判决书。原告曾宪贵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安徽平民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原告荣维松诉你公司及霍绍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502民初55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七里站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生效。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张澜:本院受理原告陈路平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628民初5639号民事判决书,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张澜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送达后后15日为上诉期限,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


  杨波海、郭召卫、路冬冬:本院受理原告邯郸市若星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403民初379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赵建花、赵利峰:本院受理原告邯郸市若星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403民初378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纪翠纳、王彦庆、王孟虎:本院受理原告邯郸市若星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403民初379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吕阳、郭元元、陈兴华:本院受理原告邯郸市若星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403民初379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