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本报讯(记者张晓娜) 近日,为规范网络数据处理活动,保护个人、组织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的《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
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家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按照数据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个人、组织合法权益的影响和重要程度,将数据分为一般数据、重要数据、核心数据,不同级别的数据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
征求意见稿明确,国家对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进行重点保护,对核心数据实行严格保护。数据处理者应当建立数据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发生数据安全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采取措施防止危害扩大,消除安全隐患。
征求意见稿规定,处理重要数据或者赴境外上市的数据处理者,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数据安全服务机构每年开展一次数据安全评估,并在每年1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数据安全评估报告报设区的市级网信部门。
此外,征求意见稿明确,数据处理者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