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昌邑市:非诉调解“三模式”实现矛盾调解成功率98%以上

  本报讯(记者牟希同 □薛梅 通讯员王爽) 今年以来,山东省昌邑市以“无讼超市”建设为契机,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探索矛盾纠纷前置调解、精准调解、团队调解“三模式”,调解矛盾纠纷80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

  一是紧盯“苗头”,前置调解“消梁子”。坚持“预防为主、调防结合”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村调解员、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和村(社区)法律顾问等队伍优势,日排查、周总结、月调度,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早介入、及时调处。在矛盾纠纷初发阶段消除“梁子”、弥补隔阂,努力让矛盾纠纷双方握手言和,防止怨气积攒而激化矛盾。半数以上的矛盾纠纷当场化解,90%的矛盾纠纷在发生一周之内完成调处化解。

  二是抓准“源头”,精准调解“解扣子”。对长期积累的矛盾纠纷案件,进行研判分析,抽丝剥茧、由表及里,找准矛盾集中点,坚持“源头治理”工作思路,进行精准调解,解开矛盾纠纷的“死结扣子”,努力让双方化干戈为玉帛。找“源头”时,坚持抓牢“关键事”“关键人”,因人调解、因事调解,讲法治、谈乡情、摆事实、明道理,推进情理法交融,矛盾积案妥善化解。今年以来,化解矛盾积案13起。

  三是啃实“骨头”,团队调解“拔钉子”。对复杂的矛盾纠纷案件,挑选经验丰富的老司法所长、村级调解员、法律服务工作人员以及社会志愿者等成立调解团队,集中优势力量联合攻坚。对涉法矛盾纠纷积极引导进入司法程序;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及时给予法律援助;对行政复议类纠纷,运用“行政复议+”工作法提升纠纷化解效率。目前,已建立涉企、涉土地、涉家庭婚姻纠纷等专业调解团队6个,开展调解活动27次,一批“骨头案”被引入良性化解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