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电诈立法为电信网络诈骗攻防战提供坚实法律保障
免费包机、专人接送、工作轻松、月入过万……这些听上去令人心动的“高薪招聘”,背后有可能是被非法拘禁、打断手脚的骗局。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呈高发态势,诈骗犯罪团伙为逃避打击不断向境外转移,特别是东南亚地区已成为此类犯罪的主要聚集地,不法分子通过许诺高薪等虚假宣传,诱骗中国公民偷渡出境,从事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刻不容缓。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以下简称《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进行了审议,向社会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坚实的立法保障。
“缅北捞金”竟是从事电诈
“去年10月,朋友让我跟他去缅北捞金,说那边有高薪工作,轻松自由,月入过万……”来自广东湛江的赵军(化名)禁不住诱惑,在朋友的带领下,经云南偷渡至缅甸邦康。
让赵军想不到的是,他刚下车就被当地接应人控制住,证件和手机全被没收。随后,他被锁在一间屋子里,与外界完全隔绝。
通过一段时间的“业务培训”,赵军终于明白,自己落入了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窝点,所谓“跨国高薪职业”,其实是从事诈骗犯罪。
赵军的工作,俗称“杀猪盘”,就是冒充优质男性在社交网络上寻找单身女士聊天,通过事先编好的话术和视频、照片,逐步取得对方好感、信任,最终诱骗这些女士到虚假平台进行“外汇投资”,一旦诈骗成功,他们立即拉黑对方的社交账号,从网络消失。
“我们每天高强度工作十几个小时,睡醒就开始干活,几乎没有休息。”赵军说,诈骗来的钱都进了老板的腰包,自己大半年没有收入。有时,完不成规定的“业绩”,他还会被喷辣椒水,甚至一天没饭吃。
身处这样的环境,他感到内心饱受折磨,“不想诈骗,可是每天被逼着做同样的事。”
赵军试图逃跑,但房屋四周都有人拿着武器把守,他甚至亲眼见过逃跑的人被抓到后遭受毒打,他退缩了。
赵军听说可以向公司申请回国,但要缴纳“巨额”赔付款,公司才会放人。熬过了无数个辗转反侧的夜晚,赵军终于忍不住联系家人寄来数万元赎金,这才得以逃脱。原本想去境外寻找发财的机会,谁知差点有去无回,还让家里损失一大笔钱。
回国后,赵军第一时间向警方自首。目前,赵军等人因涉嫌偷越国(边)境罪,被广东省湛江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
2021年6月,四川泸州公安机关在对境外回流人员开展审查时发现涉嫌偷渡的犯罪线索,经深入研判,发现周某等人组织招募多人多次经西南边境偷渡境外从事电信诈骗等犯罪活动,被招募人员主要来自四川、湖北、云南等省份。
警方调查发现,2019年至2020年期间,周某组织的犯罪团伙,通过网络交友方式,以高薪回报、承担路费为诱饵,多批次组织国内人员经西南边境偷渡至东南亚某地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诈骗团伙以能获取博彩网络平台内幕信息为诱饵,吸引受害人投资,当受害人发现无法提现时,则以操作失误为由,诱骗其继续投资,造成进一步损失。
该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内部管理森严,对不服从安排、违反团伙规定和未完成任务的人员轻则进行殴打体罚,重则实施打断手脚、关“水牢”等暴力行为,强迫其服从团伙指挥。其中,1名被招募的四川泸州籍人员因业绩不达标,被长期殴打和电棍电击,回国后不久因精神抑郁而病亡。
这些被招募出境进入电诈窝点的人员,既是诈骗犯罪的参与者,又是被骗出境并遭受暴力控制的受害人。
事实上,上述两宗案件并非孤例,近年来,全国多地均出现出境从事电信诈骗人员被暴力控制的案例。今年1月至9月,全国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达26.2万起。
电诈手段翻新滋生黑灰产业
去年以来,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及部分东南亚国家疫情增长迅猛等因素影响,中国警方难以出境开展联合打击,境外电诈窝点快速增长,针对中国公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日益猖獗。
为有效解决这些实际困难,公安部及时调整打击策略,组织对境外回流人员开展集中审查和重点研判,发现了一批组织招募人员赴境外实施电诈的违法犯罪线索,摸清了境外电诈窝点从国内招募人员的犯罪网络和组织架构,及时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断流”专案行动,对目标线索开展落地核查和侦查打击。
警方通过斩链条、断通道,打“蛇头”、挖“金主”,切断境外电诈窝点从境内招募人员的犯罪链条,挤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生存空间。
近日,厦门警方以境外涉诈回流人员为抓手,与“断流”专案线索交叉比对,全链条打掉一个长期为境外电诈窝点招募人员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
犯罪嫌疑人董某东早期注册经营一家劳务服务公司,从事正规业务。今年2月以来,董某东因公司管理经营不善,资金运转困难,加之受到境外犯罪集团低风险挣快钱的诱惑和指使,遂安排公司员工使用QQ、微信等社交聊天软件,冒充女性吸引网友聊天并发布高薪招工信息,许诺“高额回报、无需出入境证件、路费和生活费全包”等优厚条件,蛊惑怂恿并招募人员偷渡至东南亚国家从事网络赌博和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每成功招募一人获利6000元。
网络贷款诈骗、招聘诈骗、刷单诈骗、杀猪盘……近年来,公安机关重点打击的诈骗类型已有50多种,犯罪分子手段不断翻新,已成为当前发案最高、造成损失最大、群众反响最强烈的突出犯罪行为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还滋生出买卖公民个人信息、非法收购贩卖电话卡及银行卡;提供虚假平台、转账洗钱服务等一系列黑灰产业,这些产业又反过来“滋养”电信诈骗犯罪。
反诈立法聚焦防范治理
电信网络诈骗是可预防性犯罪,事后打击不如事前防范。早在2015年6月,国务院批准建立了由公安部、工信部、中国人民银行等23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全国打击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令人振奋的是,今年10月1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进行了审议,向全社会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
反诈专门立法,全面打响一场与电信网络诈骗的攻防战。
在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姜国利看来,《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主要聚焦防范治理,对电信网络诈骗发生的信息流、资金流、技术流、人员流等环节加强防范性制度建设。草案条文虽然不多,但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强。
目前,犯罪分子通过新型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利用行业管理漏洞,利用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和网络黑灰产交易等实施诈骗,组织化、链条化运作,跨境、跨地区实施犯罪,已成为当下发案最高的犯罪类型之一。此次专门立法也是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实践的迫切需要。
从全国公安机关打击的各类诈骗犯罪来看,通信、金融、互联网等行业治理还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形成打击治理合力。尤其是大量电话卡、银行卡、网络账号被用于诈骗活动,亟待规范管理。
姜国利认为,这次通过专门立法,加强对涉诈相关非法服务、设备、产业的治理,从源头上规范治理涉电信网络诈骗黑灰产业,挤压犯罪空间,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作为一部预防性立法,将对诈骗行为的定义、执法、确证、量刑等进行明确,做到有法可依,公安机关和司法部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权责更明晰,对于维护社会安定和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
当然,风险意识薄弱、金融知识不足是多数电信网络诈骗得逞的直接原因,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能力,从意识上筑牢“防火墙”,也是群众防骗避损的有效应对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