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渭南市检察院多措并举推动“三个规定”落实
本报讯(□李逸强) 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是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需求日益增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生动实践。近日,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着力推动“三个规定”落地落实。
全面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对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有着重大意义,为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了重要保障。渭南市检察院将“三个规定”等学习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党支部及部门学习教育计划,在深学细学上下功夫,不断增强执行落实“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守住底线红线,绷紧如实记录填报的思想之弦,筑牢拒腐防变的廉政防线。同时通过组织开展全覆盖的“三个规定”宣讲活动和公开承诺行动,不断提升社会各界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坚决态度,为促进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个规定”既是防止干预司法的“防护盾”,也是规范司法行为的“紧箍咒”,渭南市检察院在执行“三个规定”、严格规范司法行为过程中,压实具体责任,将“三个规定”填报工作纳入“一岗双责”的范畴。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充分发挥引领作用,体现担当作为,拧紧责任链条,既要做好本人所办案件的如实填报和随案附卷工作,又要监督本部门其他检察干警落实“三个规定”相关表格的填报工作,督促本部门干警做到全面、如实、及时填报。同时充分发挥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示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带头签订公开承诺书,带头记录填报有关情况和数据,确保全程留痕、有据可查。通过多种方式,教育干警把填报“三个规定”养成一种习惯,形成全员自觉记录填报的良好局面,有效预防“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发生。
执行“三个规定”是检察机关的政治担当,渭南市检察院扎实开展违反“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登记、排查、报送和整治等工作逐一安排部署,明确具体任务,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按照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要求,通过解读“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和开展谈心谈话等措施,提高干警思想认识,自觉开展自查,如实报告情况。通过全覆盖式谈心谈话及开展个人自查报告,对自查出存在执行“三个规定”不规范问题进行汇总倒查,按照问题核查情况和有关规定,对相关干警进行集体提醒谈话,督促及时整改落实。每月定期通报各基层院、各部门“三个规定”填报情况,重点通报“零报告”的基层院和部门,督促严格落实。2019年9月至今,对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情况统计,已消除“零报告”院。
制度最能管根本、管长远。渭南市检察院以制度机制助推“三个规定”落地生根,把“三个规定”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范围和业绩考评体系,将违反“三个规定”以及有关办法和细则列入负面清单,作为基层院检察长和部门负责人述职必述内容,成为确定考核等次、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以此倒逼检察干警主动、如实填报。同时建立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约谈、追责问责等制度,针对在落实制度规定过程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等问题进行约谈提醒和警示,防止“小问题”变成“大过错”。对发现的检察干警不记录或不如实记录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发现干预、过问案件的,发现检察干警与当事人、律师、中介组织等有关人员违规接触、不当交往的,坚决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到位,并向上级检察机关报告,形成“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