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第一案”成功查处

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受访专家表示,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不能仅靠一方之力,而需多方力量共同努力推进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工作。


  不久前,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成功查处北京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通过其自营的游戏平台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案,对该公司做出警告和罚款10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该案是中央宣传部在全国启动文娱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后,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针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问题查处的全国文化市场“第一案”。


  “第一案”警示游戏运营商

  据悉,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北京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涉嫌违规通过其自营的游戏平台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执法人员对其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取证,该游戏平台中含有6款H5(移动端的web页面)网络游戏,存在每日晚22时至次日8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的行为。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约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对该公司做出行政处罚。

  对此,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郑宁表示,“在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方面,该案对游戏企业供应商和运营商能够起到警示作用。”

  西北政法大学法治文化研究中心主任李其瑞表示,“该案的意义在于彰显了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立法执法的不断完善,同时也宣示了我国政府对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的决心。另外,也为全国文化执法领域查办同类型案件提供经验借鉴和案例支撑,对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


  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

  “未成年人长期沉迷网络游戏造成的危害是不言而喻的,在身心健康和学习成长等方面都会产生不良影响,从而耽误学习知识的宝贵青春。”李其瑞说。

  不久前,国家新闻出版署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 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未成年人过度使用甚至沉迷网络游戏问题,进一步严格管理措施,坚决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李其瑞表示,“《通知》主要有两方面的重要意义,一方面,《通知》进一步细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相关条款,提高了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相关规定的可操作性。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不得在每日22时至次日8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对此,《通知》更加严格地规定:‘所有网络游戏企业仅可在周五、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每日20时至21时向未成年人提供1小时网络游戏服务,其他时间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另一方面,《通知》进一步规定了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主体责任,部署了各级出版管理部门、网络游戏企业、学校、家庭、社会齐抓共管的大格局。如《通知》中明确要求各级出版管理部门‘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对未严格落实的网络游戏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号召‘积极引导家庭、学校等社会各方面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网络游戏企业和平台应强化责任担当

  9月8日,中央宣传部、国家新闻出版署有关负责人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对腾讯、网易等重点网络游戏企业和游戏账号租售平台、游戏直播平台进行约谈。约谈强调,各网络游戏企业和平台要严格落实通知各项要求,不折不扣执行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的时段时长限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账号租售交易服务。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主体责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严格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业务类型和实际,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具体方案,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加大投入,开发升级未成年人防沉迷、青少年模式等管理系统,不断提高系统辨识度,增强识别精准性,合理设置未成年人使用服务的时间、权限等,提供适合未成年人的优质内容,保障未成年人健康科学用网。面向未成年人提供产品和服务,清晰界定服务内容,高标准治理产品生态,严防不良信息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禁借未成年人名义利用网络进行商业炒作牟利。

  李其瑞表示,“《意见》对规范网络游戏企业和平台、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具有积极引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意见》系统提出网站平台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压实网络游戏企业和平台主体责任提供了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了网络游戏企业和平台未来的发展方向和需要承担的责任。”

  在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方面,网络游戏企业和平台应当强化责任担当。郑宁表示,“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不仅是网络游戏企业和平台应尽的法律责任,也是网络游戏企业和平台应尽的社会责任。”


  探索齐抓共管多方联动新模式

  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任重道远,受访专家表示,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不能仅靠一方之力,而需多方力量共同努力推进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工作。

  “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政策的落地和有效实施仅靠国家层面严管还不够,需要家庭、学校、企业和社会的共管共治。”郑宁说。

  “在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方面,学校与家长的日常沟通反馈机制不够健全,对于孩子存在的问题没有形成各方联动机制。”郑宁说,“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自觉履行监护人职责,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此外,学校也应当积极作为,当发现有孩子存在游戏成瘾问题时,应及时向家长反馈,共同协商解决之道。”

  李其瑞认为,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应主要关注三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完善立法保护和制度建设。近年来,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大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力度,到国家新闻出版署和国家网信办相继推出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相关规定,都是立法引领、立法保护下的重大举措。目前,仍有一些新问题尚待解决,比如有未成年人冒用家人账号登录游戏网站,使得时限管理和权限管理落空。下一步还需进一步加大立法后评估,对立法实施后的社会效果、所起作用等作出评估分析和总结评价,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加强执法保护。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查处的全国文化市场‘第一案’就是执法的典型示范,期望执法机构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推出更多的相关案例,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供坚实的执法保障。三是探索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新模式。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问题并非一方之力所能够解决,需要积极探索政府、企业、学校、家庭、社会多方合力的联动模式,为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提供长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