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文进一步深化检察对口援助工作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检察对口援助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检察机关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治疆方略,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新发展阶段检察对口援助工作,持续提升援助综合效益。

  《措施》共8个部分28条内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治藏治疆方略,提出“以强化业务发展为重点,以提升队伍素质为根本,以建强基层基础为关键,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统筹推进检察业务、干部人才、教育培训、检察文化、信息科技、资金项目‘六位一体’援助工作”的目标任务,要求承担援助任务的22个省级检察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力支援西藏、新疆、兵团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族群众聚居州县、赣南原中央苏区等检察机关。

  《措施》强调,坚持以补短板、强弱项为目标,精准开展检察业务援助。强化司法检察理念引领,实化业务援助,大力推进业务“云指导”,集中开展专项业务帮扶。最高检每年组织赴受援检察机关开展业务调研1至2次,全面梳理业务短板和疑难问题,按业务条线抽调骨干组成巡回指导办案组,针对性开展专题业务指导。

  《措施》强调,坚持以发挥“传帮带”作用为着力点,深化干部人才援助。探索实施长期人才援助模式,完善人才双向交流机制,注重发挥援助干部作用,加强援助干部管理保障。援助干部原则上由受援省、市级检察院统筹集中使用,充分发挥援助干部特长,通过现场指导、“大兵团作战”、上提“会诊”、研讨式指导办案、巡回授课、“组团式”帮扶等形式,对受援检察院进行常态化针对性业务援助。

  《措施》强调,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创新实战化教育培训援助。建立教育培训资源共享机制、创新教育培训援助模式、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坚持以交往交流交融为载体,大力丰富检察文化援助。开展党建工作结对共建,推进地域特色检察文化交融互鉴,加强检察文化阵地建设,加大宣传工作援助力度。坚持以智能化运用为抓手,持续拓展信息科技援助。支持智慧检务建设,深化“组团式”技术援助,加强检察技术支持。坚持以开源节流为原则,扎实推进资金项目援助。积极争取中央和地方政策支持,抓好重点项目资金援助,规范援助资金使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