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第三十批指导性案例

提升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规范化水平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9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件第三十批指导性案例,推动各地检察机关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进一步提升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规范化水平。据悉,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化解行政争议9200余件,化解10年以上的陈年争议561件,其中20年以上的陈年争议102件。

  该批6件指导性案例分别是某材料公司诉重庆市某区安监局、市安监局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检察监督案,陈某诉江苏省某市某区人民政府强制拆迁及行政赔偿检察监督案,魏某等19人诉山西省某市发展和改革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检察监督案,山东省某包装公司及魏某安全生产违法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王某凤等45人诉北京市某区某镇政府强制拆除和行政赔偿检察监督系列案,姚某诉福建省某县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检察监督案。

  据了解,这6件指导性案例分别来自重庆、江苏、山西、山东、北京、福建等6个省市,系从各地开展专项活动期间上报的百余件优秀案例中精心挑选而来。其中,5件是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件是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

  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春雷介绍,该批指导性案例全部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所涉法律关系复杂,化解难度大,从不同侧面对化解行政争议的范围、标准和方式等作了回应,体现了规范性强、指导价值高的标准。

  杨春雷表示,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要抓实抓牢指导性案例的学习培训,真正把指导性案例学起来用起来;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常态化解民忧破难题,将“解决问题”作为“监督权力”与“保护权利”的结合点和落脚点;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履行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检察责任,为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