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机构老师也要守规矩讲师德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首次提出建设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制度,对触碰“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损害国家利益,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严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11类行为“红线”且情节严重的,经查实、审核后,纳入“黑名单”进行管理。(9月16日人民网)
《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保障“双减”改革任务落实。
随着一些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问题的曝光,教育部于2018年明确提出中小学教师不可触犯的10种师德禁行行为,其中包括“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等,这是对所有中小学教师划出的一道师德“红线”,对那些失德失范的教师实行严格的约束和处罚。
校外培训机构不是法外之地。近年来,校外机构培训老师也曝出不少负面新闻,有人在课堂上大放厥词,发表错误和不道德的言论,发生猥亵侵害学生的恶性案例,败坏师德,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出台《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对校外机构培训老师师德作风划出11类行为“红线”,并实行“黑名单”管理,正当其时、十分必要。
“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无论校内教学还是校外培训,都是当下教育环境的组成部分,既然身为人师,在教育工作中就必须遵守应有的行为规范,恪守职业道德,这样才能更好地引导学生、帮助学生,助力他们成长成才。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应该是师德师风。只要是老师,都必须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校外培训机构的老师也要守法度、不逾矩、讲师德,心有戒律、心有底线,严守“红线”和要求,遵守职业操守,做到学高为师、知高为范。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用人标准,规范招用程序,优化人员结构,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认真履行监管老师品德行为的主体责任。
徒法不足以自行。“红线”已经划出,相关部门要加大针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让违法违规者付出代价,努力推动校外培训机构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