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法学会积极为打造“中华文明根脉城市”贡献力量

挖掘和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

——西安市法学会积极为打造“中华文明根脉城市”贡献力量


  土生土长的西安人李飞,生于商鞅变法地之一的秦汉栎阳遗址附近,因地缘之便,从小对栎阳历史产生浓厚兴趣。从民警到文物局副局长再到文史研究员,30多年来,他围绕栎阳历史挖掘、研究、宣传做了许多工作。他期望该遗址能早日建成彰显秦汉文明的标识地或展示以中华法治文明为主题的博物馆。

  俗话说,地下文物看陕西。如何挖掘和传承古代文物中的中华法律文化精华择善而用?这是近年来西安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黄必方等人工作努力的方向之一。

  事情的起因,要从一次中外法律文化交流说起。


  中外法律交流引发的思考

  “当时,设置了三个主题:现代西安、法治西安、古代西安。我们主要负责‘法治西安’环节。”黄必方回忆,2016年10月至11月,“2016年‘一带一路’沿线国法律人才研修班”在北京和西安两地举办。西安市法学会主要负责“2016年‘一带一路’沿线国法律人才培训班”暨“西安‘一带一路’国际法律交流与合作活动周”系列活动的法治部分。

  “我们带领50多名外籍法务官员和10多名外国青年大学生,先后参观了西安古城墙、陕西省历史博物馆、含光门遗址博物馆等,在不同地方为他们讲述中国古代的法治人物、故事。”曾全程参与该工作的西安市法学会学术研究部干部呼醒宇说,这次交流效果非常好。比如,来自澳大利亚的亚历山大·莫斯回国后,在我国春节前夕,专门从悉尼邮寄小纪念品给西安市法学会表示感谢;还有青年大学生表示,西安展示的中国古代法治文明让他受益匪浅,准备以后申请到中国留学。

  西安市法学会秘书长程晓平介绍,2014年以来,西安市法学会配合有关部门先后举办“一带一路”法治论坛、“中国法律国际冬令营”西安行、西安“一带一路”国际法律交流与合作活动周、“澳门与内地青年法律交流周”等活动,很好地推介了中华法律文化。

  “在开展涉外法律交流过程中,我们注重凸显西安的本土特色,积极当好丝路文化的‘扩音器’、思路友谊的‘播种机’。”黄必方说,与此同时发现,西安缺乏系统的对外交流的法治文化抓手,遂组织西安地区高等院校专家学者深入讨论解决问题的办法。

  2017年5月,西安市法学会组织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单位专家学者就如何挖掘和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征求意见。专家建议,加强对西安地区中华法治文明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有必要建设有标志物的纪念场所。


  组建专项课题组深入挖掘

  我国古代法制蕴含着十分丰富的智慧和资源。如何保护和利用好西安地区的中华法治文明历史遗产,为打造“中华文明根脉城市”贡献法治力量成为摆在西安市法学会面前的重要课题。2017年5月,专家意见很快反映给有关部门。

  3个月后,西安市委政法委明确要求,西安市法学会牵头会同法学、史学界等专家学者,深入摸排西安地区法治文化遗址,为下一步工作打好基础。为此,西安市法学会专门成立了由黄必方牵头、多名专家学者参与的西安地区中华法治文明历史遗址专项课题组。

  课题组经过持续4年的调查、摸排发现,目前,西安地区有法治类文明遗址近百处,具有一定保护利用价值的有60处。其中,西周时期10处、东周时期1处、秦时期8处、西汉时期19处、东晋时期1处、隋时期1处、唐时期18处、北宋时期2处。

  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西安唐代文化史学会会长王双怀说,虽然这些数据不够全面,但至少说明西安遗留的法治文物和古迹确实比较丰富,应加强保护和利用力度。

  在王双怀看来,西安及其周边地区的法治类历史文化遗存主要分为遗物(文物)和遗迹(古迹)两类。传世或出土的法治类文物如法治文书(包括纸质文献和竹木简等)主要保存在博物馆,古迹遗址分布于西安城市和所属区县范围内。同时,周秦汉唐时期法治人物多。

  西北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思锋认为,西安拥有的许多法治历史遗迹,主要表现为古代法治人物的纪念地、古代法治事件的发生地、古代法治文化的形成地、古代法治机构的所在地。

  专注唐宋法制史研究的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院长陈玺说,作为十三朝古都,西安是中华法治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历史上的周公制礼、商鞅变法、约法三章、隋唐修律等重大法治事件,均在这里发生和演绎。

  比如,春秋战国时期,法家主张“以法而治”,偏在雍州的秦国践而行之,商鞅“立木建信”,强调“法必明、令必行”,使秦国迅速跻身强国之列,最终促成了秦始皇统一六国。但商鞅变法地具体在何处?是否在李飞的家乡西安市阎良区武屯镇的秦汉栎阳遗址?

  专注秦汉栎阳遗址研究、挖掘多年的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员刘庆柱表示,据史料记载及现有出土文物显示,公元前383年至前350年,秦献公和孝公曾在栎阳开始秦国的社会变革。自秦徙都咸阳至秦亡150多年间,栎阳是秦国的交通要冲、军事重镇、经济中心。秦末楚汉相争之际,项羽三分关中,栋阳曾作为塞王司马欣的都城,但根据现有出土文物看,难以证明“立木建信”的故事发生在秦汉栎阳遗址。

  王双怀说,商鞅前后两次变法:第一次从公元前356年开始,地点在栎阳。第二次从公元前350年开始,地点在咸阳。“立木建信”亦称“徙木赏金”或“南门立木”,发生在商鞅变法之初,地点在栎阳。据此可以推断,秦汉栎阳遗址(今武屯镇)是商鞅变法地之一。


  法治类遗址保护亟待加强

  王双怀说,商鞅变法,徙木赏金,讲求诚信,在秦人心中培育了法律意识,并逐步形成了秦代法律的四种形式:法律条文,如《田律》《仓律》《关市律》《军爵律》;解释法律条文的文献,如《法律答问》;地方政府发布的文告;对审理案件准则和法律文书程式的规定。这对后世产生了较大影响,但秦汉栎阳遗址并未被作为法治专项单独进行保护,这也是法治类遗址保护面临的困境。目前,我国大部分法治类遗址并未作为专项单独列入文物保护单位。

  王双怀表示,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大量法治类文物古迹损失殆尽,现在能看到的主要是一些法治人物的墓葬或碑铭。如西安地区著名法治人物不少,仅《唐御史台精舍题名碑》所载武则天至唐玄宗时期在朝中担任侍御史、殿中侍御史和监察御史的官员就达700多名,但除秦始皇等帝王外,法治类人物的墓葬均未列为文物保护单位,这应引起高度重视。

  长期参与西安地区中华法治文明历史遗址调研工作的呼醒宇介绍,西安市古代中华法治文明文化遗址数量庞大,内容丰富,但保护利用情况不容乐观。目前,西安范围内的法治类遗址共建成遗址公园、遗址纪念亭等14个,得到一定保护利用的占28%,72%的遗址尚未得到保护利用,尤其是发生在西安的“周公制礼”“商鞅变法”“约法三章”“唐律疏议”等重要历史法治事件,还没有专门的纪念性标志场所。

  “有必要聚合陕西当地法律、考古和历史资源,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资源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陈玺举例说,位于西安南郊的隋唐圜丘遗址是西安周边法律文化遗存的杰出代表之一,这里曾是隋唐时期举行国家祭祀典礼、昭告国策、宣示法令的重要场所。

  陈玺研究发现,圜丘建制规制和祭祀规格在《武德祠令》《大唐六典》《大唐开元礼》《贞元郊祀录》等律令典章中均有明确规定,成为礼法融汇、德法合治精神的符号。他建议,在隋唐圜丘遗址公园基础上,建立“中华礼法文明博物馆”,发掘、整合中华优秀法律文化资源。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李其瑞认为,西安具有建立一座贯通展示周秦汉唐直到晚清传统法文化、陕甘宁边区红色法文化的历史文化资源和优势。古有周秦汉唐、明清“陕派律学”法文化传统,今有陕甘宁边区红色法文化传统。因此,陕西是丰富的多元的法文化发祥地和聚居地。他建议,结合陕西历史文化优势,在西安筹建“中华法律文明博物馆”。

  王思锋认为,保护中国古代法治文明历史遗址,既要加强对保护法治文明历史遗迹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有顶层设计,有专门负责的机构,还要通过政府投入、社会捐赠或者设立基金等形式,加大经费投入,更重要的是有考古、历史、法学等领域的专业队伍支持。

  王思锋建议,法学会积极协调古代法治文明历史遗迹保护相关机构重视法治文化保护,同时调动各类专家学者资源,形成系列研究成果,从而为法治文化保护贡献法学界力量。

  李飞则希望,若筹建“中华法律文明博物馆”或“中华礼法文明博物馆”,可以优先考虑建在商鞅变法地之一的秦汉栎阳遗址附近,“这里‘硬件’有遗址,‘软件’有法治类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