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遗失公告:各相关单位:因我公司公章于2021年7月7日短暂遗失,公章脱离公司掌控,为避免遗失期间的公章加盖行为为公司造成损失或产生不利影响,我公司特发此声明:即日起,我公司需使用公章的一切文件、协议等除加盖本公司公章外,还需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由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授权委托人签名。单盖公章的行为均不是我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我公司均不予认可,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贵州钰祥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黎自然资闲调〔2021〕1号:深圳市赛亚照明有限公司:你单位于2012年9月28日与贵州省黎平县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合同编号为522631-2012-CR-0122《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权使用合同》。地块位于贵州省黎平县中潮镇中朝村,宗地编号为中潮工业园区4号地块,地块面积为46661平方米,合同约定开工时间为2013年7月28日之前。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第二条的规定,上述宗地涉嫌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情况,疑似构成闲置土地。我局将依法对上述宗地进行调查,请你单位接受调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供以下材料。一、土地权利证明文件;二、宗地是否闲置的原因说明及辅证材料;三、其他资料。你单位应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调查将作为闲置土地认定的重要依据。逾期不提供上述材料,我局将根据其他调查材料进行闲置土地认定。特此通知。联系人:杨文奇;联系电话:0855-6233676。
  2021年8月13日
  贵州省黎平县自然资源局(章)
  关于村支两委指定杨长发为村民杨廷凯、杨廷聪、杨廷艳的法定监护人决定公示书:2021年5月21日,经村支委全体人员会议研究决定一致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赫章县人民法院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作出的(2019)黔0527民初4370号《民事判决书》,赫章县公安局珠市派出所2021年5月2日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等其它法律法规之规定。因被监护人杨廷凯、杨廷聪、杨廷艳均未成年,被监护人的生母下落不明,现决定指定杨长发为杨廷凯、杨廷聪、杨廷艳的法定监护人,指定理由为杨长发系三位被监护人之袓父。若被监护人之母亲钟林尔对我村作出的该决定不服,请在30个工作日内,持该决定书向赫章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团结村村民委员会
  徐文:本院受理(2021)黔0103民初14730号原告赖优枚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韩德文:本院受理原告王明柏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2021)黔2730民初7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从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刘波:本院受理原告徐廷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2021)黔2730民初8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从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刘必珍、韦源彬:本院受理原告陈有昌诉刘必珍、韦源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2021)黔2730民初8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从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王长华、王健:本院受理贵州兴华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与贵州华泽盛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盛作兰、王长华、王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黔0102民初3048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杨笔凤:本院受理杜群荣与杨笔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0622民初527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院领取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贵州烽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古云波、李贵、彭月建:本院受理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灵支行诉你们及贵州豪欣隆贸易有限公司、罗文俊、于岳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黔0103民初75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贵州盛世达高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肖冰、张云生、徐清君:本院执行邓丛娜、游志军、周梦飞、栾明国、薛欢俊与贵州盛世达高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1)黔0115执795-799号案件中,邓丛娜、游志军、周梦飞、栾明国、薛欢俊申请追加黄河、李海燕、张华、杨军、蹇健、肖冰、张云生、徐清君为被执行人,本院以(2021)黔0115执异252-256号立案受理。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贵州盛世达高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肖冰、张云生、徐清君公告送达追加申请书副本及听证会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召开听证会,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陕西大城小屋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陕西大城小屋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贵州小屋智趣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殷小秧诉被告陕西大城小屋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陕西大城小屋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贵州小屋智趣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30日下午14时在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金仓路8号)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吴光友:本院受理的原告王阿多诉被告吴光友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及30日内。同时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沙包堡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王浩天、贵州景升汽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都匀市黔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同时本院定于公告满后的第3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沙包堡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张光兴:本院受理原告徐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唐铭佑:本院受理原告贵州双禄钢模制造有限公司诉刘光明、唐铭佑、湖南大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2730民初272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高清数字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张淑林、贵州七福赤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赵洪明、吕剑侠、唐兴超、付鹏:本院受理的莫凯与贵州七福赤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贵州七福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付鹏、赵洪明、唐兴超、赵艺州、吕剑侠、张淑林执行异议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20)黔0113执异57号执行裁定书,赵艺州对上述执行裁定书不服,向本院提交复议申请书,复议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因你经本院通知未到庭领取,现向你公告送达赵艺州复议申请书,其复议申请事项为请求撤销本院(2020)黔0113执异57号执行裁定书。上述复议申请书在公告后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向福兵:关于本院受理原告贵阳观山湖昌龙建筑材料租赁部诉被告向福兵,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即(2020)黔0115民初1058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之内,并定于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范泽云:本院受理原告贵阳观山湖昌龙建筑材料租赁部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115民初10443号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贵阳观山湖昌龙建筑材料租赁部与被告范泽云于2016年7月5日签订的《移动脚手架租赁合同》;二、被告范泽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贵阳观山湖昌龙建筑材料租赁部支付2016年7月5日至2020年5月31日期间的租金76715.20元、违约金2880元,共计79595.20元;三、被告范泽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贵阳观山湖昌龙建筑材料租赁部返还12套移动脚手架(由1.7米高门架12片、十字拉杆24件、接头48个、销子48个、1米高门架12片、台板12块组成)、滑轮24只;四、若被告范泽云不能返还上述租赁物,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贵阳观山湖昌龙建筑材料租赁部支付赔偿款14400元,并按每日租金55.20元标准,继续向原告贵阳观山湖昌龙建筑材料租赁部支付从2020年6月1日起至14400赔偿款付清时止的租金;五、驳回原告贵阳观山湖昌龙建筑材料租赁部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何爱国: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里县支行与被告何爱国、贵州中泰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的民事转普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程序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该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高清数字法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吴晨阳:原告黄义平与被告吴晨阳、李强传、贵州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查局物化探总队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的民事转普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程序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该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高清数字法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任明会:本院受理原告蔡德英、敖文昌、苏平、李烘、尚孔杰、吴小红诉被告任明会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六案[案号依次分别为(202l)黔2730民初1211号、(202l)黔2730民初1212号、(202l)黔2730民初1213号、(202l)黔2730民初1215号、(202l)黔2730民初1216号、(202l)黔2730民初1538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l)黔2730民初1211、1212、1213、1215、1216、15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贵阳市虹桥建筑工程处:本院受理原告王君诉被告你及王新飞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黔0102民初482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刘隆平:本院受理原告武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0103民初7727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上午9点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贵州鼎天宏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谢刚:原告杨兴平与被告贵州鼎天宏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谢刚合同纠纷一案,因你现住址不明,本院无法向你送达应诉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高清数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创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十堰市众麟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审理原告贵州贵利惠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郭才发,第三人创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十堰市众麟工贸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结,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181民初503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限被告郭才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原告贵州贵利惠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代偿款138479.78元;二、驳回原告贵州贵利惠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470元,由被告郭才发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
  贵州浪人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贵州翰鑫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何彦萱与贵州腾龙凯科技有限公司、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南分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黔0102民初2156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及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中财源林宝泰天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贵州省习水县第二建筑有限公司与被告贵州龙里观音山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王益洪、中财源林宝泰天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2730民初409号案件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云南中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曾维德、广东中蔚建设有限公司、高廉政、罗继群、徐东、何利祥:本院执行贵州兴欣塔机租赁有限公司与云南中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曾维德(2020)黔0115执549号案件中,贵州兴欣塔机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追加广东中蔚建设有限公司、高廉政、罗继群、徐东、何利祥为被执行人,本院以(2021)黔0115执异251号立案受理。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云南中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曾维德、广东中蔚建设有限公司、高廉政、罗继群、徐东、何利祥公告送达追加申请书副本及听证会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召开听证会,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贵州百年众和实业有限公司、佐学秀:本院受理原告潘晓菲、韩志良诉贵州百年众和实业有限公司、佐学秀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即(2020)黔0115民初1311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之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张兴杨:本院受理原告李定能诉你与杭州临安顺风汽车销售商行、熊勇及第三人李芳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2730民初80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3日上午9时00分在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贵州省龙里县冠山街道体育路4号)第四高清数字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徐检明:原告邹余与被告徐检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黔0622民初473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被告徐检明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邹余借款3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75元,由被告徐检明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