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冀州检察院“一案双移”机制显成效
本报讯(记者张君 通讯员艳蕾 孙杨) 近日,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检察院在对李某等人销售伪劣产品案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向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层报审批。这是冀州区人民检察院“一案双移”机制实行以来获得的又一项成果。
据了解,冀州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一案双移”工作机制,将案管作为桥梁,加强检察内部协作,严把刑事案件进出口关,提高移送效率,防止线索流失。今年以来,该院从受理的200余件审查逮捕起诉案件中,筛选移送线索12件,最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刑事被害人救助案4件。其中,在接到一起王某等人销售伪劣产品案后,通过案卷审查发现,该案涉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符合双移标准,立马启动“一案双移送”机制,刑事、公益诉讼检察官同时介入、同步阅卷、分别审查,对提升办案质量起到了极大促进作用。该机制实行后,案管部门既对受理案件的程序进行审查,同时又对实体进行监督,既提高了检察权运行的时效性,也整合了检察权运行的分散性,加强了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对信息共享、线索互通、探索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办案质量提高等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