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河南好运万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海超诉你公司为提供劳动者受害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八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磁县人民法院


  刘建举、周淑娟:本院受理原告河南省商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史万超、周淑娟、张春华、刘建举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被告史万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豫1623民初1146号民事上诉状。限你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


  王波:本院受理原告方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陈战力:本院受理原告河北豫旺百创防水材料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681民初3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


  河南永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城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赵全富诉河南永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永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城分公司、第三人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简转普民事裁定书。赵全富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262877.29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


  丁胜男:本院受理原告付彩勤与被告丁胜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628民初2564号民事判决书。案件受理费6812.50元,由被告丁胜男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后15日为上诉期限,逾期该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河南鑫聚园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五星、张法吉与你公司、漯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相邻关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被告漯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1602民初6590号民事上诉状。限你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纺织路法庭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刘凯:本院受理原告王金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都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沙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克德松、付喜梅:申请人麻胜利申请执行克德松(2021)豫1681执恢578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681执恢57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冻结、拍卖克德松妻子付喜梅名下持有河南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金55000元)、评估报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


  谢文杰:本院受理原告胡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中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杜荣、杜文洪诉你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依法作出(2021)川1325民初738号民事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西充县人民法院


  杨旭年:本院受理原告杨润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依法作出(2021)川1325民初1168号民事判决,判决:“限被告杨旭年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杨润华偿还借款68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西充县人民法院


  李爱群:本院受理原告赵文良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依法作出(2021)川1325民初1167号民事判决,判决:“准予原告赵文良与被告李爱群离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西充县人民法院


  粟小平:本院受理原告刘安勇、王昌伟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依法作出(2021)川1325民初1204号民事判决,判决:“一、限被告粟小平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刘安勇、王昌伟支付85000元;二、限被告粟小平于本判决生效后就前述款项按年利率3.85%从2019年2月1日起向原告刘安勇、王昌伟计付利息至其实际履行之日”。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西充县人民法院


  何毅、西充县交通运输局:本院受理原告何礼进诉你们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0月29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多扶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西充县人民法院


  凉山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西充县交通运输局、付云龙、彭拥兵:

  本院受理原告严志明诉你们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0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多扶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西充县人民法院


  王明江:本院受理原告陈小燕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825民初225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0月28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徐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太湖县人民法院


  遵化市辰浩机械厂、郭建旭: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化市支行与你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旧寨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


  曹博涛:本院受理原告靳国斌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旧寨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


  陈培:本院受理原告张志全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旧寨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


  代文武:本院受理胥翠兰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山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黄明明:本院受理文必德诉你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山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邯郸市众力选煤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邯郸市峰峰矿区弘和重介质粉有限公司诉你公司、河北省磁县六合工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四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磁县人民法院


  施汉川:本院受理原告陈大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0984民初20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所欠原告陈大伟货款650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损失。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


  耿超磊:本院受理史燕龙诉耿超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


  更正:刊登于2021年8月5日葛永钱诉张艳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定于“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海子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现更正为“上午10时”。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