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专栏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尚宝森: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1月12日上午9时00分(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一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光军: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1月12日上午9时00分(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一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华丁: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1月12日上午9时00分(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一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荆宇: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1月12日上午9时00分(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一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杨志勇: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1月12日上午9时00分(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一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曲功富: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1月12日上午9时00分(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一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凌大春: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1月12日上午9时00分(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一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聂永刚: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1月12日上午9时00分(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一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周德发、于波: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1月12日上午9时00分(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一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赵洪武: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1月12日上午9时00分(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一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罗显樟: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1月12日上午9时00分(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一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高凸: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1月12日上午9时00分(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一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梅玉军: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1月12日上午9时00分(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一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帅: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1月12日上午9时00分(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一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高志坚: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1月12日上午9时00分(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一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友、李宏秋: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1月12日上午9时00分(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一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闯: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1月12日上午9时00分(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一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姚巍: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1月12日上午9时00分(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一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武昌: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1月12日上午9时00分(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一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孟庆勇: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1月12日上午9时00分(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一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郭岩:本院受理原告赵宇阳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2021)辽0192民初123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提交证据期限为答辩期满后三十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30日上午9时在本院二楼七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侯丽艳、李树全:本院受理原告梁莎莎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燕郊人民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马玉龙、马玉成、三河市卡米勒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马彬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燕郊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马忠臣:本院受理原告贾春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82民初9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赵明远:本院受理原告张伟光诉你及三河市链家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1082民初4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北京康育博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王辉:本院受理原告阳光硅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燕郊人民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王伟:本院受理原告袁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燕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北京天资华晔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原告北京浩聚吉好商贸有限公司诉你王玉龙、中基建工防水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乐多港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燕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秀平:本院受理原告陈伯林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82民初17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坊缘道妙成商贸有限公司、陕西柯塔瀚生物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品惠时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诉你们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冀1082民初71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文川 柴国东:本院受理原告郑海涛诉你们及佐军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佐军对(2020)冀1082民初6019号民事判决书不服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被告佐军的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基贤:本院受理原告金吉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燕郊人民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三河市欣妍商贸有限公司、张艳彬:本院受理原告穆庆华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燕郊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刘永强、李雪华:本院受理原告刘永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82民初20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尹传武:本院受理原告张庆磊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燕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1)冀0435民特6号 本院于2021年5月17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冯志利申请宣告许晓祥失踪一案。申请人冯志利称,其与被申请人许晓祥系母子关系,2018年10月3日,许晓祥在石家庄打工时失踪。下落不明人许晓祥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许晓祥将被宣告失踪。凡知悉下落不明人许晓祥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许晓祥情况,向本院报告。
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法院公告 顾振红:原告侯清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35民初5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给付原告侯清江茄子款20800元及其利息。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谢文才、蚌埠市万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原告彭学光、张如红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发出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在本院6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正玉:原告郭茂公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发出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在本院9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蚌埠市光速文书活动有限公司:原告蚌埠市星空间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诉你方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方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发出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在本院6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高团结: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发出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在本院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雪梅:原告陈飞诉被告张阳阳、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在本院10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张勇:原告林旭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2021年11月9日14时4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6审判庭公开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董丽足:原告蔡定贵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1年11月10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3审判庭公开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告 泸高新管行处[2020]03号美国倍赛达公司、泸州倍赛达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11月19日,我委与美国倍赛达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双方约定:2016年12月30日前,美国倍赛达公司应在泸州高新区注册成立泸州倍赛达公司,经营项目为半导体的设计、制造和销售;美国倍赛达公司保证在2019年内泸州倍赛达公司的研发人员应达到100人以上,5年内的销售收入不低于5亿美元,我委提供相应的扶持资金;双方还约定如果泸州倍赛达未实现相应的销售收入,则美国倍赛达公司应同比例退还我委向泸州倍赛达公司提供的各项补贴、费用及利息。2017年1月12日,美国倍赛达公司在泸州高新区注册成立了其全资子公司泸州倍赛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州倍赛达公司)。2019年5月1日,我委与美国倍赛达公司、泸州倍赛达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2019年12月31日前泸州倍赛达公司当年应实现的年销售收入不低于3000万美元;任何一方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义务,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协议签订后,我委依约向泸州倍赛达公司提供了相应的扶持资金、补贴。目前,泸州倍赛达公司已经停止了芯片设计业务,而芯片设计业务是《合作协议》约定的核心业务,是我委向泸州倍赛达公司提供扶持资金所针对的项目,因此泸州倍赛达公司停止芯片设计业务的行为使得《合作协议》的签订目的无法实现,美国倍赛达公司和泸州倍赛达公司已经构成根本性违约。而且根据《补充协议》的约定,泸州倍赛达未完成《补充协议》约定的3000万美元销售收入,已经严重违约。为此,我委根据《投资合作协议》及《投资补充协议》之规定,依法决定如下:责令美国倍赛达公司、泸州倍赛达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前,共同归还我委扶持资金5613.29万(含2188.39万元EDA工具使用费)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5613.29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从2017年3月1日起计付至本金归还之日止。收款账号:11510400080719524C;户名: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开户行:泸州银行高新支行。本决定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如美国倍赛达公司、泸州倍赛达科技有限公司不服本处理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泸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直接向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理决定的,我委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联系人:王潇,电话:08303592153,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二环路泰安街道泸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