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法整治网络“饭圈”乱象的路径
依法整治网络“饭圈”乱象,应严格落实互联网平台的主体责任,强化对明星经纪公司、“粉头”等“饭圈”主导者的监督,打击“饭圈”灰色产业链,明确艺人对粉丝的正面引导责任,充分发挥学校、家庭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引领作用。
近日,中央网信办为营造未成年人良好上网环境,有效解决网络生态突出问题,启动“清朗·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聚焦于解决七类网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突出问题。其中,整治网络“饭圈”乱象,严厉打击诱导未成年人应援集资、高额消费、投票打榜等行为,引导未成年人形成正确的“三观”尤为重要。今年6月15日,中央网信办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饭圈”乱象启动了为期两个月的“清朗·‘饭圈’乱象整治”专项行动。此次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行动再提这一问题,表明解决“饭圈”乱象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饭圈”是一个通俗化的集合性名词,“饭”译自“fan”或“fans”,意为粉丝,“圈”指群体边界、范围。相较于传统线下追星群体,“饭圈”具有规模大、分工明确等特点,其有的主导者严格把控话语权,使得粉丝个体愿望难以实现。许多未成年人心智尚未健全,缺乏理性思考和判断能力,一旦进入“饭圈”群体,很容易受到“饭圈”不良文化的影响。比如,有的未成年人在“粉头”(群组管理者)引导下参与网络骂战、大规模聚集性活动等,有的未成年人为支持自己的偶像花费巨资参与打赏等活动,给其家庭造成一定经济负担,更不利于形成正确的价值观、消费观。因此,亟须依法整治网络“饭圈”乱象。如何整治网络“饭圈”乱象?笔者认为,具体工作可从以下五方面展开:
严格落实互联网平台的主体责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设“网络保护”专章强调,网络服务经营者是保护未成年人的重要参与者。“饭圈”追星的主要途径即为互联网平台,粉丝通过“打榜”、签到、制造话题讨论、控评、买热搜等方式提高偶像热度,为其创造源源不断的流量来实现经济利益。此前,有的平台基于引流目的放任甚至主动引导“饭圈”粉丝非理性追星。因此,监管部门必须督促互联网平台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不断改良运营模式。互联网社交媒体应通过主体身份核查、用户实名制、资质认证等形式提高“饭圈”群组和论坛准入门槛,减少未成年人的参与频率;互联网视听服务提供者应严格审核节目内容,坚决抵制劣迹艺人,积极推广具有正能量的优秀节目,为青少年树立良好典范。如果平台未尽到管理义务,监管部门应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范从严从重处罚。
强化对明星经纪公司、“粉头”等“饭圈”主导者的监督。近年来,有的“饭圈”组织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组织架构,且内部运行具有一定的等级性。有的明星经纪公司甚至督促粉丝通过“打榜”等各种方式增加偶像流量。“粉头”作为连接普通粉丝与明星、资方之间的桥梁,在“饭圈”中常引导粉丝的行动,这使得普通粉丝尤其是未成年人出于兴趣爱好、情感共鸣等因素,不断为偶像提供关注、贡献流量。因此,应加强对明星经纪公司和“粉头”等“饭圈”主导者的管理。既鼓励其传播健康向上的正向价值观,引导粉丝理性追星,也要依法严肃处理价值导向不良的行为。
打击“饭圈”灰色产业链。“饭圈”运行模式背后蕴藏着巨大的经济利益。除传统购买门票外,粉丝常通过社交平台打赏、“打榜”、刷数据、集资应援等途径支持自己的偶像,这催生了一系列灰色产业,如代刷数据,有些粉丝集资购买非法“数据服务”增加浏览量、点击量,提升偶像榜单排名。这类“经营者”并不对服务购买者身份做鉴别限定,使得许多未成年人进行与自己身份年龄并不匹配的大额消费。因此,应严格打击影响“饭圈”文化健康发展的灰色产业链,如对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代拍者、提供代刷数据服务的经营者、卷款跑路的应援集资发起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斩断“饭圈”背后的黑手。
明确艺人对粉丝的正面引导责任。作为粉丝的崇拜对象,偶像明星的言谈举止都会造成示范效应,为“饭圈”成员所模仿。《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九条第二款对艺人提出倡导性要求:“演员、导演等电影从业人员应当坚持德艺双馨,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加强自律,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因此,艺人在不断输出优质作品的同时,也应当为粉丝树立正面榜样,引导其在网络上正确发声。一方面,艺人应疏导粉丝的情感表达,帮助粉丝建构正确的追星意识,尤其要号召青少年粉丝理性消费。另一方面,艺人对粉丝的撕黑、造假、控评等非理智行为应及时疏导和制止,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的引领作用。学校和家庭是未成年人教育的主阵地,在培养青少年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上具有天然优势。教育部门应积极履行职责,组织、带领中小学学生正确认识、了解“饭圈”,正确认识明星和粉丝的关系,破除明星身上的过度光环,引导青少年文明理智追星。此外,学校也可邀请抗疫英雄、革命先辈等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美誉度的社会人士进行主题演讲,增强正向文化对学生的辐射和吸引力。同时,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也是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法定职责。面对孩子的追星行为,家长应当在平等尊重的基础上,引导他们采取理性正确的方式,从偶像身上学习优秀品质和精神,化为自身成长的动力。
整治“饭圈”乱象,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多管齐下,集合政府、平台、学校、家庭等多方力量。全社会应共同努力,为青少年创造一个健康、文明、有序的网络生态环境。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公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