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课程纳入中小学、高校课程

《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印发


  本报讯(记者任文岱)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学生心理健康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加强专业支撑和科学管理,着力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

  《通知》明确,要加强源头管理,全方位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加强心理健康课程建设,高校要面向本专科生开设心理健康公共必修课,原则上设置2个学分(32—36学时),中小学要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纳入校本课程,同时注重安排形式多样的生命教育、挫折教育。大力培育学生积极心理品质,充分发挥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校园文化的重要作用,全方位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及早分类疏导各种压力,针对学生在学习、生活、人际关系和自我意识等方面可能遇到的心理失衡问题,主动采取举措,避免因压力无法缓解而造成心理危机。增强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合力。

  《通知》还要求加强过程管理,提升及早发现能力和日常咨询辅导水平。做好心理健康测评工作,加快研制更符合中国学生特点的心理测评量表,高校每年在新生入校后适时开展全覆盖的心理健康测评,注重对测评结果的科学分析和合理应用,县级教育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区域内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测评工作,每年面向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测评。强化日常预警防控,高校要健全完善“学校-院系-班级-宿舍/个人”四级预警网络,重点关注学生是否遭遇重大变故、重大挫折及出现明显异常等情况,辅导员、班主任每月要遍访所有学生寝室,中小学教师要与家长进行密切沟通,共同加强心理疏导。

  《通知》要求,要加强结果管理,提高心理危机事件干预处置能力。大力构建家校协同干预机制,对于入学时就确定有抑郁症等心理障碍的学生,学校组织校内外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研判,及时将干预方案告知家长,与家长共同商定任务分工。积极争取专业机构协作支持,持续强化教育部门和各级学校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协同合作。妥善做好学生突发事件善后工作,学生因心理问题在校发生意外事件后,学校要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第一时间联系学生家长,并在当地教育、公安等部门指导下核实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