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消费金融公司被通报 涉学生贷款管理等七项违规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关于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通报》(简称《通报》)指出,马上消费金融公司存在营销宣传夸大误导、产品定价管理不规范、学生贷款管理不规范、合作商管控不严、联合贷款管理不到位、不合规催收、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违反了有关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权益。

  《通报》指出,马上消费金融公司的“安逸花”App宣传存在夸大误导,首页有“超低利率”的宣传表述,实际贷款年利率为7.2%-36%;“极速放款权益”弹窗显示“免费领取”,点击则将消费者导入联合贷款审贷流程。产品定价管理不规范,个别服务定价不合理,公司将对借款人实际收取的贷款利息、罚息、提前还款手续费等综合资金成本超过36%的部分作为“溢缴款”管理,在合同中约定借款人可申领溢缴款,但未在客户端以显著方式告知借款人,存在部分借款人贷款已还清,但溢缴款未返还到借款人账户的情况。不同产品对“非学生承诺”的要求不一致,商品分期要求20-24周岁的申请人作出“非学生承诺”,现金分期、循环额度则要求18-22岁的申请人作出承诺。公司对第三方合作商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建立对合作商的培训管理机制,未规定对合作商巡检的频率、覆盖范围等,对合作商及门店的风险限额管理缺少制度规范。联合贷款管理不规范,存在监管套利行为,与某银行的联合贷款合作协议中,未按照承贷比例共担风险。催收管理不到位,对委外催收机构审核不严,未建立委外催收机构评级、考核制度及实施细则。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不完善,部分职能未落实到位,“安逸花”App、部分第三方合作平台贷款申请页面展示的利率未折算为年化形式,《隐私政策》收集客户信息不符合“必要”原则,没有对设计开发、定价管理等环节实施有效审查,如标准会员服务卡种调整和定价测算未经消保部门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