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印发
本报讯(记者李卓谦)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生态环境部表示,《实施方案》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对于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与安全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危险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的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若处置不当可能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近年来,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案件时有发生,对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影响,暴露出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和利用处置能力仍存在突出短板。
《实施方案》提出坚持改革创新、着力激发活力,坚持依法治理、着力强化监管,坚持统筹安排、着力补齐短板,坚持多元共治、着力防控风险等原则,到2025年底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包括完善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危险废物源头管控、强化危险废物收集转运等过程监管、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监管、提升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基础保障能力、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建立平战结合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体系、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等。并提出压实地方和部门责任、加大督察力度、加强教育培训、营造良好氛围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