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包头法院探索未成年人特色审判制度
守护草原上的“娜荷芽”
在蒙古语中,人们常用“娜荷芽”来形容充满生机的孩子们,其意为刚发芽的植物,象征着勃勃的生机和无限的未来。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探索形成特色审判制度,内蒙古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成立了内蒙古首家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
多年来,包头中院积极探索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方式,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和预防犯罪的综合治理工作,从案件受理范围到审理案件的各个环节建章立制,先后制定圆桌审判、社会调查、法庭教育、心理疏导、犯罪记录封存、分案审理、合适成年人到场、回访帮教等规章制度和实施意见,初步形成了一套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特色审判制度,并已成为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常态化”工作模式。
完善审判制度
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孩子当时年纪太小,交友不慎犯了罪,感谢法院给了孩子重新来过的机会,这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孩子是一次重生的机会,让他不至于终生背着罪犯的标签前行,可以更好地面对未来。”近日,一位家长专程到包头中院少年法庭表示感谢。
2013年8月,包头中院联合市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工会、妇联、关工委等12个相关部门出台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实施意见》,实行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使未成年罪犯在回归社会后消除“标签”效应的不良影响,不会因犯罪行为影响其上学、就业,享受与其他未成年人同等的生活保障待遇。该项制度实施至今,全市法院共对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封存条件的400余人进行了犯罪记录封存。
该院实行“合适成年人”参与机制,如开庭时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庭,经未成年被告人同意,法院指定教师或者社会工作者等“合适成年人”出庭代为行使法定代理人的权利,充分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诉讼权益。该院还实行心理评估干预机制,制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心理干预工作暂行规定》,聘请9位有专业资质的心理咨询师、专家、教授作为心理指导老师介入审判,通过调查测评了解未成年被告人心理状况,形成心理测评报告,为法院的裁判及判后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个性化矫正提供参考依据,同时针对其存在的心理问题进行治疗和疏导,有效帮助涉案未成年人消除心理障碍,重新构建社会认知,提高其适应社会的能力。
该院少年法庭采取圆桌审判方式,制定《关于圆桌审判的若干规定》,在法庭设置上探索推行圆桌审判,诉讼参与人共同围坐在一个圆桌上,面对面审理,有效拉近未成年被告人与法官之间的距离,创造温馨的法庭氛围,缓和庭审气氛,减少被告人的紧张心理和对立情绪;采用法庭教育环节,制定《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开展法庭教育的若干意见》,在法庭辩论结束后及宣判时,由公诉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社会调查员、审判人员从各个角度找准被告人的教育点和感化点进行教育,形成教育合力,尽最大努力做好教育感化工作,促使失足少年真诚悔过。
2017年,该院将相关制度、审判经验、裁判文书等特色审判工作整理成册,印制《少年审判业务手册》,为包头两级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着力开展审判延伸工作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对你的经历和遭遇,我们感到痛心和惋惜,你同龄的伙伴在学校接受良好教育、享受家长的疼爱时,你却走上了犯罪道路。”“在痛心之余,我们欣慰地看到你犯罪后能真诚悔过,愿意改过自新。愿你变悔恨为自新的动力,不负社会和父母的期望,我们期待着你走好今后的路,用实际行动做一名守法的公民,回报父母,报答社会。”
包头中院少年法庭的法官们在每一份裁判文书之后都要加入“法官寄语”,从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经历、性格、心智特点等方面入手剖析犯罪原因,进行人生观、世界观教育,从法理层面教育其正确对待量刑,从法律适用中感受国家、社会对未成年被告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该院着力健全帮教工作机制,坚持判后回访考察,采取看望失足少年、召开帮教座谈会、赠送励志书籍、赠送节日贺卡等多种形式,协助监管部门和社会矫正部门做好帮教工作,鼓励失足少年通过学习改造振奋起来,努力学习各项技能,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为将来获得新生后成为有益公民打下基础。同时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阵地前移,与部分中小学及大专院校建立长期联系制度及法治副校长机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通过到学校组织开展“模拟法庭”、定期为学生们讲授法治课,邀请学生到法院旁听典型案例、参观少年法庭等多种方式扩大普法宣传效果,厚植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的良好习惯。
据统计,包头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回访帮教青少年罪犯近千人次;法官送法进校园讲授法治课、举办模拟法庭,受教育人数达数万人。该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先后被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青少年维权岗”、包头市“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称号。
实现少年法庭
全市两级法院全覆盖
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2021年5月20日,包头全市基层法院少年法庭集中揭牌暨授牌仪式在昆都仑区人民法院举行。仪式上,包头中院相关负责人为9家基层法院少年法庭授牌,并为昆都仑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揭牌。通过多年的不懈探索与深耕厚植,包头法院少年法庭已实现了全市两级法院全覆盖。
下一步,包头市两级法院将以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以少年法庭为依托,立足司法为民,践行公正司法,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不断深化独具包头特色的少年审判工作模式,提升审判能力水平,奋力书写新时代少年审判事业新篇章,为促进完善少年司法制度贡献包头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