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河北省行唐县人民法院公告 河北冀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衡水分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商伟娜诉被告张俊芳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当事人申请书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藁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雷:
本院受理何跃许诉王雷、吴春玲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藁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国永:
本院受理成建辉诉刘国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公告 河南金岭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雷坤诉你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沙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黄亚茹:
原告吴文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502民初874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七里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生效。
安徽省太湖县人民法院公告 何的枝:
本院受理原告刘的旺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825民初181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8月17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徐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太湖县人民法院公告 叶的华:
本院受理原告郭继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 院(2021)皖0825民初171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8月18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徐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太湖县人民法院公告 周奇娜:
本院受理原告张耀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 院(2021)皖0825民初105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8月23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徐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河北中德实业有限公司、张红杰: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邯郸天桥股权投资基金与你们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逾期未履行民事判决书的给付义务,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403执769号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告知书、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并责令你们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向本院申报财产状况,如拒绝报告或者虛假报告,本院将予以罚款、拘留。如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将你纳入失信名单。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涛: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李凯强与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逾期未履行民事判决书的给付义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03执920号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告知书、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并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向本院申报财产状况,如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本院将予以罚款、拘留。如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将你纳入失信名单。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邯郸市通跃物资有限公司、安捷平、孙冰: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河北邯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逾期未履行民事判决书的给付义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03执1458号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告知书、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并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向本院申报财产状况,如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本院将予以罚款、拘留。如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将你纳入失信名单。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邯郸市通跃物资有限公司、程平良、孙冰: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河北邯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逾期未履行民事判决书的给付义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03执1457号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告知书、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并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向本院申报财产状况,如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本院将予以罚款、拘留。如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将你纳入失信名单。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公告 赵发:
本院受理原告叶问贤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1602民初432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纺织路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公告 周口市中邦置地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西继迅达电梯有限公司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1602民初5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送达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广平县人民法院公告 刘阳申:
本院受理原告秦建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32民初1147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广平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公告 宋国领:
本院受理原告张永远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602民初399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相关应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黑龙江省友谊县人民法院公告 集贤县坤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红军与被执行人集贤县坤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黑0522执恢1号,现向你单位送达哈尔滨大有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作出的报告书,限你单位于公告发出之日起五日内来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发出之日起第10日来院选定拍卖机构,逾期视为放弃权利,同时,本案在评估拍卖过程中其他法律文书一并视为送达。
辽宁省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告 宁兆军、李秀岩:
本院受理原告唐辉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辽0323民初103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岫岩法院5号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债权转让通知书 季辉:
我方对你方的债权,即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2014)邯山民初字第1612号民事判决书所判定的债权(你方应向我方支付借款共计人民币200000元及利息、迟延履行利息和垫付的案件受理费4300元)已于2021年6月4日全部转让给了债权受让人冯小龙。自该日起冯小龙取代我方成为你方的新的债权人,请你方将所欠的上述全部债务款在原债务还款期限内全部直接支付给债权受让人冯小龙。特此通知。
耿良 2021年6月4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季辉:
我方对你方的债权,即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2014)邯山民初字第1613号民事判决书所判定的债权(你方应向我方支付借款共计人民币70000元及利息、迟延履行利息和垫付的案件受理费1550元)已于2021年6月4日全部转让给了债权受让人冯小龙。自该日起冯小龙取代我方成为你方的新的债权人,请你方将所欠的上述全部债务款在原债务还款期限内全部直接支付给债权受让人冯小龙。特此通知。
张卫强 2021年6月4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季辉:
我方对你方的债权,即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2014)邯山民初字第1614号民事判决书所判定的债权(贵方应向我方支付借款共计人民币184269.90元及利息、迟延履行利息和垫付的案件受理费4300元)已于2021年6月4日全部转让给了债权受让人冯小龙。自该日起冯小龙取代我方成为你方的新的债权人,请你方将所欠的上述全部债务款在原债务还款期限内全部直接支付给债权受让人冯小龙。特此通知。
张建红 2021年6月4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季辉:
我方对你方的债权,即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2014)邯山民初字第1615号民事判决书所判定的债权、迟延履行利息和垫付的案件受理费3300元)已于2021年6月4日全部转让给了债权受让人冯小龙。自该日起冯小龙取代我方成为你方的新的债权人,请你方将所欠的上述全部债务款在原债务还款期限内全部直接支付给债权受让人冯小龙。特此通知。
李梅荣 2021年6月4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季辉:
我方对你方的债权,即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2014)邯山民初字第1617号民事判决书所判定的债权、迟延履行利息和垫付的案件受理费2300元)已于2021年6月4日全部转让给了债权受让人冯小龙。自该日起冯小龙取代我方成为你方的新的债权人,请你方将所欠的上述全部债务款在原债务还款期限内全部直接支付给债权受让人冯小龙。特此通知。
裴家兴 2021年6月4日